本网南通讯:近年来如东县企业改制工作不断深入,企业破产案件大量增多。如东法院在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将破产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新载体和平台,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同时强调依法化解债务,注重打造诚信如东形象,尽量减少破产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破旧企业与立新企业相结合。该院破产工作中,始终围绕着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引导清算组确立工作思路,即破掉一个旧企业,必须立一个新企业。目前在已审结的县啤酒厂、神怡制药公司、雄鹰纺织厂、拼茶油米厂、兵房供销社等22家破产案后,新建22家新企业。这些新企业不仅吸纳大量劳动力,而且不断产生新的税源,生产形势看好。
  二是将资产变现和招商引资相结合。在资产变现过程中,确立破产与招商并重的意识,加大招商力度,争取县外资金,提高资产变现的效率和效益,坚持做到同等条件下,招商引资项目愿购买破产资产的优先,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客商利益。
  三是依法化解金融债务与打造诚信如东相结合。在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往往不容回避地存在着债权人与职工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享有抵押权的金融债权人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东法院针对不同破产企业资产状况,妥善化解金融债务的同时,还注重充分引导和利用双方利益的交叉点,主导清算组与金融债权人建立协商机制,促使清算组与金融债权人达成共识,以合法、稳妥、务实的方法实现金融债权与职工权益的双重目的。通过破产程序先后化解金融债务9600万元,同时,落实金融债务近200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诚信如东的形象。


      

   
文章出处:如东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郁宏军、鲍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