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法院规范房产执行明确处置程序
发布时间:2005-06-24 浏览次数:1357
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大丰法院为进一步规范房产执行工作,增强执行过程的公开化和规范化,专门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执行房产变价细则》,这是该院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有力举措之一。
该院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组织案件“回头看”、自我排查以及广泛征求当事人意见等多种形式,发现在房产执行过程中,存在房产执行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随意处置当事人生活必备用房、查封期限规定不明、评估拍卖交付等重要环节操作不规范、不透明,往往容易引起当事人的猜疑和不满。为此,该院组织专题研究,迅速出台了执行房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房产必须把好“五关”,即执行条件关、讨论决定关、文书签发关、变价拍卖关以及房产交付关。对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动产、债权且有多余房产的条件下,方可执行房产。明确执行房产变价的程序,即当事人申请、合议庭讨论、作出书面裁定、查封房产、委托评估拍卖,对每个环节均规定一周期限,并对违反细则的行为作出具体处理规定,不仅增强了执行房产的可操作性,凸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且使房产执行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法可依,有效促进执行房产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该院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组织案件“回头看”、自我排查以及广泛征求当事人意见等多种形式,发现在房产执行过程中,存在房产执行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随意处置当事人生活必备用房、查封期限规定不明、评估拍卖交付等重要环节操作不规范、不透明,往往容易引起当事人的猜疑和不满。为此,该院组织专题研究,迅速出台了执行房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房产必须把好“五关”,即执行条件关、讨论决定关、文书签发关、变价拍卖关以及房产交付关。对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动产、债权且有多余房产的条件下,方可执行房产。明确执行房产变价的程序,即当事人申请、合议庭讨论、作出书面裁定、查封房产、委托评估拍卖,对每个环节均规定一周期限,并对违反细则的行为作出具体处理规定,不仅增强了执行房产的可操作性,凸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且使房产执行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法可依,有效促进执行房产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文章出处:大丰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菁华、邓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