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委为法院获“全国优秀”庆功
作者:徐育 翟敏 发布时间:2011-03-15 浏览次数:1040
3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委召开政法工作大会,隆重庆祝江宁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周谦参加大会并讲话,南京市中级法院院长周晖国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决定。
周晖国宣读表彰决定后指出,江宁法院今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是建院60年来获得的最高荣誉,也是近十年来南京市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硕果,是南京法院新的先进典型代表。他希望,江宁法院以此为新的起点,在更高的水平上谋划和做好法院工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再攀新高;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在执法办案上再攀新高;做好司法为民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再攀新高;坚持开拓创新,在增加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活力上再攀新高;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在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上再攀新高。
会上,刘志伟对江宁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表示祝贺。他说,这次江宁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不仅是江宁区法院的光荣,也是全市政法系统的光荣。希望江宁区法院以获得这一荣誉为新的起点,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佳绩。全市各级政法部门要以江宁区法院为榜样,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热潮,全力推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创先争优、创新发展,为南京加快“三个发展”、走在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和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周谦表示,江宁区委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保障好法院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事关法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决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努力为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