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浦法院强制拆迁工作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05-07-08 浏览次数:1435
本网连云港讯: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整改活动中,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抓住执行工作这一重点部门,突出强制拆迁这一重点环节,通过规范执行程序、文明执行作风、尊重当事人权利等措施,使7件矛盾激烈的强制拆迁案在秩序井然、当事人情绪平稳的情况下,顺利得以解决。 针对房屋拆迁引发的强制执行案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且工作难度较大、群众意见较多、容易引必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现状,新浦法院积极倡导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中不冒然“强制”,注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坚持以保护弱者为原则,妥善安置和解决好群众的生活、生产,尽量使群众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如6月底执行的杨某、辛某被拆迁一案中,杨某是一位85岁的老人,体弱多病,拆迁房屋共居住17人,由于该房屋位于连云港市通灌北路施工中心,致使通灌北路工程半年时间处于停工状态。鉴于本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群众比较关注,新浦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一把手亲自抓,几次深入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分管院长和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拆迁人家中做细致的疏导工作,并及时向城建部门反映有关情况,最大限度使被拆迁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促使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有效化解了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为使专项整改活动在执行工作中得到具体落实,切实改变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等不规范行为,新浦法院针不断加大规范执行力度。一是开展“阳光执行”活动。将办案进程造表上墙,公开案件承办人、案件标的、案件受理送达时间、当事人到庭和强制措施使用等情况,使权利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多了解,减少当事人对法院强制拆迁工作的理解;二是加大监督力度。该院为执行干警制作了执行工作联系卡,在卡上标上执行人员的姓名、联系方法等,在处理执行案件时,将联系卡分发到当事人手里,方便当事人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在强制拆迁时邀请检察机关的执法人员以及社区、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现场监督;三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加大思想工作力度的同时,该院特别强调严格强制执行程序,对于每一起强制搬迁案做到严格审查,及时听证,依法送达,规范拆迁。从而避免了不良后果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
文章出处: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周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