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泗阳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解决好群众的诉讼利益问题,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创造了用群众工作统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品牌。

  担当推动共建“先行军”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不仅是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期盼。面对这样的时代背景与形势,泗阳法院没有被动地等待,而是主动承担起“探路者”、“协调者”的角色。

  对于这一步,泗阳法院院长肖文有着更深的思考:“我们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既是为大局服务,为群众服务,也优化了法院的外部形象,有效解决‘案多人少’难题,可谓一举多得。”在这一思路指引下,泗阳法院积极将和谐共建工作思路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得到了大力的支持,报送县综治办,县综治办以《关于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机制》的司法建议为基础向全县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大调解机制的意见》,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对全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进一步将和谐共建机制推向基层乡镇和村居,不断扩大和谐共建机制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依托新袁法庭,与新袁镇和该镇河埝村等基层组织广泛建立了镇、村“综治联合工作站”,全面承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

  宿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侍鹏在调研河埝村“综治联合工作站”后,对法院与基层单位合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这一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构筑早期预警“烽火台”

  春节前,家住同一村的张家和赵家因为相邻地界上的几棵树发生了争议和冲突,双方都暗中找“帮手”准备找对方“算账”。可不曾想,很快乡镇的调解人员和村组干部就找到了双方了解纠纷情况,并带来了法院提供的关于林木权属确定的《法律知识宣传单》,上面关于林木权属争议的法律规定一应俱全。两家人看在眼里,明在心里,在调解人员的劝导下,最终就林木归属达成了一致意见。两家人都有点奇怪:这双方矛盾才刚开始,“上面的人”咋这么快就知道了呢?

  基层群众矛盾纠纷的早期排查和预警是泗阳法院推进和谐共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矛盾纠纷发现、处置越早,成功率越高。基于这一理念,该院在推进和谐共建工作中注重完善矛盾纠纷早期发现、预警机制,安排专人与各“综治联合工作站”合作,每天收集、梳理辖区各基层单位和乡村“三大员”等基层干部报送的苗头信息,在加以甑别后反馈到相关基层组织进行早期介入干预,妥善化解,法院提供法律知识方面的支持。

  去年以来,该院与共建单位共提前排查并干预基层矛盾纠纷达270件,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

  开启征询民意“直通车”

  普通群众也可以成为判断是非的“主角”。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该院敏锐地意识到群众舆论意见对民间矛盾纠纷处理的重要影响作用,以制度的形式将“群众评判”环节纳入基层矛盾纠纷处理程序中,建立了综合性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流程”,并制定了《群众评判工作实施细则》,对参与评判群众建立《评判人员名册》,让对于需要进行“群众评判”的矛盾纠纷,该院派员指导“综治联合工作站”人员组织评判活动,让“群众评判”工作更好地运行。

  李、赵两户在村里是前后邻居,中间隔一条小路,原本相安无事,但后面的赵家为出行方便,将小路又向李家方向拓宽,李家认为扩路对自己有影响便加以阻止,两家吵吵闹闹,矛盾不断升级,乡镇在处理上也深感棘手。该院通过预警系统了解到这起纠纷后,建议和指导乡镇启动了“矛盾纠纷群众评判程序”,邀请10名当地乡邻担任“群众评判员”,与调解人员共同到场听取赵、李两家讲自己的道理,许多当地群众也到场看“新鲜”。根据两家的说法和自己的感受,10名评判员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普遍认为赵家擅自扩路不太合适。面对乡邻的意见赵家感觉到了理亏,不再固执己见,最终就扩路问题与李家达成新的约定,两家握手言和。

  打响化解纠纷“立体战”

  对于民间矛盾纠纷法院没有“置身事外”,而处理诉讼案件也不是法院在“单打独斗”,以法院为主导的化解纠纷“立体战术”在泗阳已日趋成熟。

  去年8月,该院受理了30余户村民与当地某企业的土地补偿纠纷案件,不仅矛盾尖锐并且已出现激化苗头,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该院受理后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轻易下判,而是在稳定村民情绪的同时,迅速启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将纠纷反馈到土管部门、乡镇政府、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等机构,动员各方力量共同介入矛盾调解工作,解决双方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终促成村民与企业达成一致协议,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纠纷。

  这种“联合作战”的方式大大提升了法院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目前该院已与辖区各主管单位、乡镇政府、村(居)、派出所等各基层组织建立稳定的纠纷联合化解机制,通过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圆桌调解等方式,积极借助基层社会力量介入诉讼案件调处,去年以来,该院成功化解社会关注的敏感群体性纠纷案件11件,复杂激化案件124件,在立案申请阶段委托相关基层非诉化解纠纷超过200件,在缓解诉讼压力的同时,为打造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立体模式”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为群众生活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