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中,将廉政承诺制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台账制”动态管理,确保廉政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该院采取四项措施:坚持廉政承诺公开制度,年初要求院领导和干警确定廉政承诺内容,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出公开承诺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纪检监察室备案。建立廉政承诺动态管理制度,对承诺事项建档立卡,填写个人承诺公示表,进行张贴公示,由社会公众和全院干警进行监督,并按照“年初承诺备案、年中督促检查、年底考核奖惩”的原则,实行“台账制”动态管理。建立廉政承诺通报制度,通过召开干警大会、公开栏等形式,每季度对党员干部廉政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增强党员干部承诺制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建立廉政承诺例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廉政承诺工作例会,会上,参会人员对其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互相点评,及时了解和掌握承诺制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点评:公开廉政承诺这种方式,把干警自我管理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把落实行为规范与确立行为标准联系起来,使干警时时提醒自己绷紧廉政这根“弦”,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丰县法院为了确保廉政承诺落到实处,实行廉政承诺“台账制”动态管理,将廉政承诺纳入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廉政承诺例会和廉政承诺通报制度,把个人廉政承诺置于社会公众和全院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