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人均结案数全省前列;人民群众满意率98%以上,全省第二;连续五年无一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也未收到有具体违纪违法内容的投诉举报,宿迁中院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斐然。去年,省法院对该院领导班子开展了司法巡查,也给予了较高评价。

  该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并通过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述职述廉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该院出台了《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暂行办法》、《“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对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规范。组织各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排查出风险节点,并制定整改措施。凡是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资金运行、国有资产运营,实行备案检查,上网公示;大额支出,必须经院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后方可报账。该院还通过定期检查、组织廉政执法监督员明查暗访、各基层法院交叉互查、定期走访相关部门及律师事务所和人民群众等方式,经常性地对全市两级法院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坚决予以纠正,促进全市法院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