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88665件,同比增长4.01%;审执结943650件,同比增长4.56%。其中,省法院受理6833件,审执结5449件,同比分别增长18.42%和27.67%;中级法院受理60882件,审执结55708件,同比分别减少5.27%和5.47%;基层法院受理920950件,审执结882493件,同比分别增长4.59%和5.14%。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38.20件,同比增加9.20件,其中,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达165.20件,同比增加13.10件。

  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发展态势,全省法院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命线,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强化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制度措施,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保持良好态势,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五年保持全国法院领先位次。2011年,全省法院案件结案率达95.45%,同比上升0.50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8.75天,同比减少4.85天;全省法院上诉率16.96%,同比下降1.87个百分点;被改判发回重审率0.38%,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1.33%,同比上升4.32个百分点;行政一审撤诉率70.75%,同比上升12.97个百分点。

  一、刑事案件审理情况

  2011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61998件,审结60725件,分别比2010年增长10.87%和10.64%,结案率为97.95%。2011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治危险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抓好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2011年,一审审结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9230件,同比增长4.80%;审结危险驾驶罪2823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62件;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16件。全省法院生效判决罪犯84317人,同比增长3.74%。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5名厅局级干部、48名县处级干部依法处以刑罚。

  二是经济犯罪案件数量继续上升。2011年,新收经济犯罪案件7233件,同比增长1.59%;其中,金融诈骗罪828件,同比增长39.63%;走私罪32件,同比增长77.78%;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63件,同比增长36.97%;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231件,同比增长47.13%;侵犯知识产权罪323件,同比增长254.95%。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1年生效判决中,宣告无罪16人,判处拘役、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以及适用缓刑34035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749人,判处缓刑27253人,缓刑率同比上升1.23个百分点。依法减刑、假释罪犯3686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9782人,同比减少2.20%。

  二、民事案件审理情况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50198件,审结615423件,同比分别增长8.82%和9.25%。一审收案中,增幅较大的案件类型有:知识产权案件5312件,同比增长38.37%;借款合同纠纷115404件,同比增长7.56%;服务合同纠纷23168件,同比增长32.99%;信用卡纠纷8276件,同比增长13.43%;保险合同纠纷12468件,同比增长21.04%;劳动争议案件36937件,同比增长8.28%;所有权及所有权相关权纠纷22662件,同比增长19.87%;股东权纠纷1906件,同比增长16.65%;人身权纠纷123221件,同比增长24.23%;婚姻家庭纠纷96429件,同比增长3.79%;继承纠纷3002件,同比增长14.36%。2011年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大力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工的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案件,2011年审理此类一审案件53664件,同比增长6.14%。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增长,依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纠纷、房地产开发等各类合同纠纷, 2011年审理一审合同纠纷338579件,同比增长3.71%,其中民间借贷纠纷77902件,同比增长10.98%;金融纠纷 8732件,同比增长13.30%;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7308件,同比增长0.43%。审理一审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408件,同比增长12.82%;雇员受害赔偿2866件,同比增长6.35%;产品责任纠纷986件,同比增长12.81%。

  二是深化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将诉讼调解贯穿于整个民事审判全过程,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逐年提高。2011年,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33%,同比上升4.32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案件294895件,调解成功250813件,同比分别增长120.48%和104.88%。

  三是建立健全类案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省法院在认真总结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调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省公安厅、江苏保监局共同出台了构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动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构建了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机制、涉台商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1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11192件,同比增长23.99%。

  三、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768件,审结5544件,同比分别减少3.22%和2.07%。一审收案中,公安行政类案件629件,同比增长7.89%;环保类67件,同比增长28.85%;税务类38件,同比增长26.67%;计划生育类231件,同比增长192.41%;民政47件,同比减少21.67%;工商类117件,同比减少29.52%;城建类1498件,同比减少25.17%;交通类110件,同比减少31.68%。2011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重,促进官民和谐。2011年,审结行政一审案件5544件,同比减少2.07%,其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裁判维持、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和驳回的案件1202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结案总数的21.68%;因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无效或负有法定职责未履行而依法撤销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166件,占2.99%。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2011年,经人民法院主持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或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案件共3737件,同比增长14.63%,占一审结案67.41%。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1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80%,出庭应诉案件2519件,同比增长78.92%。

  四、执行工作情况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4867件,执结210640件,未结4227件,同比分别减少7.76%、6.48%和45.22%。执结标的总金额388.86亿元,同比增长7.78%。2011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执行力度加大,执行积案减少。2011年全省法院扎实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项措施清理积案,全省有48家法院达到“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2011年,全省法院未结执行案件4227件,同比减少45.22%。

  二是大力加强执行和解工作。2011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自动履行案件142815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67.80%,同比上升9.51个百分点。

  三是积极依法运用强制措施,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2011年,省法院与八家银行签订协议,开发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清理规避执行案件378件,对635人拒不履行法律确定义务的人员依法采取拘留或罚款等强制措施。全省法院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93.43%,同比上升7.44个百分点。

  五、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全省各级法院在巩固2010年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化年活动,被纳入集中清理范围的涉诉信访和执行积案32529件全部清理完毕。建立健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省法院出台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8”考评体系,健全完善涉诉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为切入点,就当前经济形势下民间借贷、弃企逃债、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涉高利贷违法犯罪等涉诉矛盾进行专题调研,为全面规范征地拆迁司法工作,省法院下发了《关于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妥善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的通知》,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全省人民法庭共与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及843个公安派出所、754个司法所、249个交警队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的联动机制。加大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法官驻社区和村居工作,健全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推动“无讼社区”和“无讼村居”建设,2011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诉前调解案件294895件,调解成功250813件,同比分别增长120.48%和104.88%,诉前调解成功数占同期新收民事一审诉讼案件总数的53.13%。

  2011年,全省法院认真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2011年全省三级法院初信初访总量为38727人(件)次,同比减少10.70%。被纳入集中清理范围的428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清理完毕。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进京访案访比,江苏法院继续位居全国法院领先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