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法院“十大亮点”工作
作者:省法院 发布时间:2012-02-02 浏览次数:10815
1、深化能动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88665件,审执结943650件,同比分别增长4.01%和4.56%。在审判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劳动、教育、就业、医疗、保险等民生案件,密切关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对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制定司法文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肯定。
2、围绕中心任务,依法服务大局卓有成效。省法院分别就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民生幸福、生态文明和文化建设工程等出台司法文件,落实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就宏观经济形势下涉诉矛盾纠纷、金融法律风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专题调研,向有关方面提交调研报告,受到高度重视。各地法院向民营企业赠送《民营企业内部治理法律风险提示》,受到广泛好评。常熟市法院积极服务小微型企业,荣获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3、强化工作职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推进。省法院成立全省法院参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发《全省法院参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化责任分解方案》。各地法院大力推进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海安样本”的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充分肯定。深入推进“和谐共建”活动,全省人民法庭共与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及843个公安派出所、754个司法所、249个交警队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联动机制。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32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4、着力定分止争,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化年活动,抓好涉诉积案集中清理及“万起案件评查”工作,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10.70%,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江苏法院案访比处于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位次。深化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33%,同比上升4.32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案件294895件,调解成功250813件,同比分别增长120.48%和104.88%。建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省法院出台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8”考评体系。
5、破解司法难题,法院司法改革稳步深化。全面落实全省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强化死刑案件定案把关措施,全省法院死刑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位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示范法庭标准,加大对重点司法公开项目的推进力度,全省2414个审判法庭,已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审判法庭达2297个,占95.20%。
6、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再创佳绩。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公布全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江苏行”新闻采访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7、完善司法便民机制,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加强。全省法院推广 “门诊式”诉讼服务模式,以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84368人次。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领导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专题视察调研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江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司法品牌。
8、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司法调研硕果累累。省法院就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就相关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并转发全国法院。成功举办“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研讨会”、 “首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等重要会议。在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上,江苏法院获得一等奖的论文数继续位居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4个指导性案例中,江苏法院有1篇案例入选;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的案例数连续七年位居全国法院系统第一。
9、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及时公开全省法院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就全省法院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以及司法改革工作分别发布年度报告,并就民生纠纷、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危害食品和药品安全犯罪、反规避执行等分别公布10大典型案例。各地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一审陪审率达80.54%,同比上升19.37个百分点。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稳步推进任职回避工作。
10、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法院队伍建设屡获殊荣。盐城中院荣立全国法院系统一等功,苏州市吴中区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新沂市法院、常州市高新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如东县法院栟茶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靖江市法院陈燕萍同志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庄金奎、郭祝山、蔡裕华等三名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