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大丰法院书记员身份参考的朱艳萍通过司法考试。201011月,朱艳萍被任命为大丰市法院审判员,令人羡慕地成为了法官队伍中的一员,开始了她不断开拓进取的法官生涯。在担任法官的4年间,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正在努力成为大丰法院的法官精英。

 

“法官要讲政治”

 

朱艳萍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先后在基层法庭、民一庭工作。因为处理的大都是各种各样的民间纠纷,非常繁杂,需要要很好的耐心和较强的为民服务意识。朱艳萍对民事审判工作有什么感受呢?当别人问起这个问题,朱艳萍很认真地说:“法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当法官必须得为人民办实事,法官得讲政治。”是的,在朱艳萍4年来的审判实践中,她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政治上“过得硬”确保了她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4年中,她所承办的案件既有法律效果,有又社会效果,当事人满意率较高,从未出现上访告状的情形。朱艳萍2007年被评为大丰市“帼国标兵”,2008年被评为大丰市“岗位建功先进个人”,200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盐城市文明职工”。

 

“法官要敬业”

 

“法官要敬业”,这是朱艳萍常说的一句话。民事案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而且大丰法院民一庭又是人少案多,办案压力非常大。但朱艳萍始终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地埋头工作。她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在审判工作中她不是简单办案、机械办案,而是坚持多做工作,不怕磨嘴皮,不怕花时间,讲究办案效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思路。三年来朱艳萍共审结各类案件752件,其中民事调解结案300件、经调解后原告自愿撤诉141件,调解撤诉率达77.5%。在判决结案的案件中,无一件错案,无一件上访和发回重审和改判。今年以来,她共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除涉及审判秘密的之外,均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好判前答疑、判后释疑工作,使来访群众感到非常满意。

 

“法官要精通法律”

 

“精通法律”,是朱艳萍对自己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她的奋斗目标。作为一名新时期的青年法官,朱艳萍时刻牢记着学习的重要性,深知专业技能就是法官的生命线。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审判理念不断更新。朱艳萍善于通过翻阅书籍、通过网络查找资料及积极参加院内外各种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快速理解和领会新法的立法精神以及新法中的难点和疑点问题,为准确及时的裁判各类新型疑难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如刚到民一庭时,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这两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的出台将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带来了重大影响,导致案件大幅度增加。针对这一情况,朱艳萍对各款法律条文逐一研究对比,很快地参透了其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及时审理和裁判好劳动争议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工作学习之余,朱艳萍充分发挥自己的调研特长,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写出很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她撰写的《现代法治下刑事调解程序构建之思考》一文,被市中院《审判新视野》、《盐城法制》和省高院《审判研究》相继采用。

 

“法官要公正廉洁”

 

“公正廉洁”一直是朱艳萍的座右铭。她深知,“两袖清风”方能“一身正气”。生活中的她坚持向低标准、低消费看齐,做到“清廉如水”,不越雷池一步。几年来她多次拒绝了当事人请吃、请玩和钱物,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较好地维护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工作中的她,坚守着司法公正这一审判工作生命线,做到“秉公执法、倾心维权”。方强某村王某起诉要求与患精神病的妻子周某离婚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王某来法庭起诉时,周某的母亲陈某一同前往并同意离婚,面对一脸愁云且不语的陈某,细心的她没有简单确认调解协议,而是主动找周某家人交谈,得知周某的父亲刚去逝,母亲患有胃癌多年,生活十分困难,为此,调解时她首先从王某着手,做通其承担周某未来生活费的思想工作,通过数次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王某最终同意给付周某生活费,周某的母亲当即流下眼泪,紧紧抓住她的手,哽咽地说:“感谢朱法官替我们着想,这下,我死也放心了,并从裤袋子里掏出500钱送给她,被她当即婉言谢绝了”。朱艳萍就是这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最大程度诠释了一个人民法官为民的情怀,用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的温暖融化了一颗颗因官司而纠结的心,用自己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