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依法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江宁法院主动与区教育局联系,对在全区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曾经就读或仍在就读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校表现情况进行司法调查。
  该法院多年来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向前延伸调查了解犯罪原因,向后延伸观护帮教,将一大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改造成了有益于社会的人。为认真开展此次调查活动,江宁法院及时对关工委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返聘了3名老法官作为关工委专职人员。关工委人员与少年审判人员坚持每周到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向班主任、德育主任了解其在校表现情况,并调取该生学籍卡等资料,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真实情况,以便庭审中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活动。在调查中,少年审判人员还积极与学校建立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减少和杜绝在校生犯罪。

      

   
文章出处: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