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县法院建立调解建议书制度
发布时间:2005-07-22 浏览次数:1300
本网徐州讯:7月19日铜山县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建立向当事人送达调解建议书制度。该制度本着“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指导思想,结合本院自身工作实际,制作出《调解建议书》,建议书随《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材料一起送达给当事人,使当事人从诉讼一开始开始就对调解有了更深的认识。
《调解建议书》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出调解原则、调解目的、调解优势和调解方式等几项内容,以书面形式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调解结案具有的简便、高效、经济、灵活的优点,通过自愿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着眼未来的原则调解解决纠纷,不但省时省力,有利团结,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该制度推行短短几天,已经有数起案件通过调解得到解决,最快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一天。
《调解建议书》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出调解原则、调解目的、调解优势和调解方式等几项内容,以书面形式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调解结案具有的简便、高效、经济、灵活的优点,通过自愿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着眼未来的原则调解解决纠纷,不但省时省力,有利团结,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该制度推行短短几天,已经有数起案件通过调解得到解决,最快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一天。
文章出处:铜山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朱红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