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雨露般的爱,滋润无数少年的心田;她用慈母般的情,架起法庭和学校沟通之桥;她以女性特有的温情、耐心和爱心,履行神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她,就是宝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晓军。

 

二十年前,刚刚走出校门的高晓军跨入司法队伍,成为一名法官。她珍爱这份荣耀,热爱这份职业,更用心干好这份工作,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暴力性、侵财型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从重、从严打击,用正义之槌敲碎了犯罪分子狡诈之辩。2010年初,三名被告人流窜到我县等地实施盗窃,先后窃得四辆汽车。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从侦查到公诉阶段一直否认参与盗窃,声称冤枉。承办该案后,高晓军仔细核阅卷宗材料,一一对应证据,又补充调查了其他证据。在庭审中,她主持举证、质证、核证,将王某某的狡辩一一击破。在铁的事实面前,王某某认罪伏法,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面对因邻里矛盾、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高晓军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细心分析症结,耐心疏导矛盾,热心化解纷争,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吴某某家庭贫困,为了多增加一份收入,他在打工之余开车帮人拉货,但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使本就贫困的家庭又蒙上了一层阴影。而被害人王某某也有个不幸的家庭,丈夫有智障,儿子无工作,平时靠其维持家庭生活。车辆虽参加了保险,但合同尚未生效,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贫困的吴某某自身也无力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空头判决将导致两个家庭陷入困境,双方矛盾加深。高晓军承办这起案件后,一方面做被害人亲属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和被告人亲属联系,多次组织双方协调。考虑到路途费用,她用电话与被告人亲属沟通,细述其中利弊。最终,被告人亲属被她的细心、苦心所感动,积极配合调解,想方设法筹集了10万元赔偿款,使原本无望的被害人亲属拿到赔偿款。

 

在刑事审判岗位上,高晓军时刻关注着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她像老师,把教诲融入到审判各环节过程,用法律传道、解惑;她像慈母,把关爱撒播给每一位失足少年,用温情感化、扶助。华某出生在农村家庭,父母亲体弱残疾,家庭贫困,其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在家。某日因在网吧偷盗手机、网卡等物被法院判决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案件诉讼时正值冬季,华某还穿着单薄的秋衣。高晓军看到后,主动为他购买了羊毛衫等衣物,并和华某进行了一番长谈,教育他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他在逆境中要自尊、自立、自强。在了解到华某想外出打工、学手艺后,高晓军便主动和华某所在村的村干部联系,请他们寻找正派、可靠的乡亲带着华某外出打工。

 

面对站在被告席上的稚嫩面孔,高晓军为他们感到心痛,因而她倾力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她以校园作为阵地,和全县各高级中学建立庭校共建关系,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班级活动,与学生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她组织法官进校园巡回审判、邀请中学生进法庭旁听庭审等活动,以身边真实案例,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她筛选了审结的典型案例,组织全庭同志编写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选,发放给全县各个学校的学生;她关注贫困学生,每年号召院女法官向画川中学宏志班学生捐助学习、生活用品;她关注留守儿童,号召女法官做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

 

这就是高晓军,她既是一名令犯罪分子敬畏的女法官,也是一名用法律为青少年传道、解惑的好老师,更是让留守儿童倍感温暖的爱心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