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立案庭进?步规范调卷退卷工作
发布时间:2005-07-25 浏览次数:1521
本网苏州讯:苏州中院立案庭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针对调卷退卷工作中存在的移送不够及时、手续不够完备、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制订了《申诉复查调卷工作操作规程》。 《规程》根据本院申诉复查调卷、上级法院调卷、省高院指定其他法院复查调卷、人大因个案监督调卷等不同情况,规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明确要求调卷应凭调卷函或决定复查的审批单进行,调本院卷宗应当向档案室调取,向基层法院调卷要发出调卷函,明确案件的名称、案号及移送期限。在调卷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完备的接受、移送、退还手续。《规程》还进一步规定了调卷期限、移送期限和退卷期限。对调卷工作责任作了规定,明确要求调卷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负责调卷、谁就负责卷宗的移送、退还。对于调卷人因工作不力、方法不当、手续不清造成卷宗遗失或因延误调卷致使案件不能及时进入复查程序而发生重大信访责任事故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调卷人的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文章作者:赵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