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王集法庭三项措施化解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05-07-28 浏览次数:1338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王集法庭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今年上半年,王集法庭针对去年辖区内婚姻家庭类案件比重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实施了三项措施,有效地化解了大量家庭纠纷案件,使这类案件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一是实行诉前接谈劝导制度。即对前来离婚的诉讼当事人首先要耐心接谈,了解情况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劝导和法律释明,告知离婚的法律后果及易引发的诸多弊端。其次要帮助当事人寻找妥善解决家庭矛盾的途径和方法,适时提出合理的建议,打消其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念头。 二是坚持离婚案件受理条件严格审查制度。对于一些坚持要求离婚的当事人,严把立案审查关,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具婚姻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村或居委会证明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证明,且本人到庭方可立案受理。 三是推行离婚诉讼法律后果告知制度。对那些想躲避计划生育管理或逃避债务而恶意串通,进行不当诉讼的当事人进行法律警示和释明,并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级证明进行认真核查,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
文章出处:睢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施巍峰、祖庆锋、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