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镇江中院在句容法院召开专项整改活动转段工作会议,各法院总结交流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的情况,重点针对专项整改活动即将进入健全制度阶段的实际,中院对健全制度阶段各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把专项整改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改活动贴近基层、贴近审判、贴近法官、取得实效,镇江中院坚持从四个方面强化分类指导。
  一是在业务部门上分类要求。中院民二庭、民三、执行局等重点部门,分别制定指导意见,加强对不同业务部门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各部门专项整改的具体要求,开展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改,真正实现法官受启发、法院得发展、群众得实惠。
  二是在不同阶段上各有重点。在落实整改环节上,动员群众参与注重广泛性,落实整改内容力求科学性,制定整改措施突出规范性;在健全制度环节上,建立和完善提高法官队伍素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履行审判职能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拒腐防变防线长效机制;在培训考核和检查验收环节上,认真组织审判业务技能培训、各项规章制度清理、审判综合素质考核。
  三是在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在整改内容上,不强调“大而全”,重点整改和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解决责任不清、有责不履、失责不问的问题。在整改方式上,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特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实际效果。在时间安排上,不搞“齐步走”,原则确定各阶段的大致时间安排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是组织领导上模范带头。党组班子成员和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人员,在认真抓好职责分工和联系点工作的同时,要求干警学习的自身首先学好,要求干警做到的自身首先做好,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度措施、带头规范工作、带头落实制度。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