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有情有爱的集体,他们以优良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水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实践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庄严承诺。去年4月,镇江市京口法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开通的青少年咨询热线以及全国首家由基层法院主办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网”,受到了团中央、省高院、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然而,每一个奖杯只属于过去。一路走来的京口法院人没有在荣誉面前驻足停留,他们丝毫不敢懈怠,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新的跨越。他们用心用情,做好妇女儿童的“保护伞”,演绎着一出出感人的故事。

  爱心审判助成长

  “当我看着这些孩子的时候,我总会把他们想像成是我自己的孩子。所以,我会尽我所能去帮助他们。”京口法院少年庭审判员花秀骏接触过太多的涉案儿童,他们大多父母离异、家庭困境、缺少关爱,小小年纪却遭遇着令人心酸的故事。在少年庭,每个法官都和花秀骏一样,对这些孩子总是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

  2006年,晓婷刚满7岁,她的父母就离婚了。由于母亲没有工作,晓婷跟着爷爷和父亲生活,母亲每月支付晓婷200元生活费。后来,晓婷的父亲患了肝癌,并于2010年初去世。爷爷于是以晓婷的名义向京口法院起诉,要求将晓婷改判给其母亲抚育。

  花秀骏接到这个案子后,怎么也联系不上晓婷的母亲。由于晓婷的母亲没有工作,花秀骏多方联系到了晓婷的外婆。虽然外婆勉强答应代为抚育晓婷,但提出了许多要求。于是,花秀骏又召集双方协商,经过多次拉锯式的讨价还价,双方终于就晓婷的抚育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虽然事情算是结束了,可是花秀骏还是不放心。他从社区得知晓婷外婆的生活也很贫困,晓婷的上学、生活依旧很困难。于是,花秀骏帮助晓婷到其所在社区申请了低保,还与团市委联系,帮助晓婷申请了希望工程的资助。就这样,晓婷每月可以有350元的低保费,上学、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

  京口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庭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少年儿童权益的保护。凡婚姻家庭中涉及少年儿童抚养关系的案件,统一扎口归少年庭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经济利益、受教育权利和身心健康。在审理涉及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中,法院始终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争取各方支持,合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为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的学习教育和成长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倾情调解赢敬意

  民一庭副庭长施正星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幅十字绣,上面绣着:“廉 刚正不阿 清正廉洁”。这幅十字绣是一名当事人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绣出来的,里面表达了她对京口法院主持正义的敬意和谢意。

  王娟于2002年8月与徐强结婚,但因性格不合,两人于2005年3月离婚。2009年上半年,王娟在一次偶然中,得知徐强2003年曾在市区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于是,王娟来到法院,申请分割该套房屋。

  施正星接到这个案子后,为了防止徐强将房产转移,一方面到房管部门调取该套房屋交易情况,查实该套房屋属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该套房产,防止被徐强出售、抵押等。

  刚开始调解并不顺利。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利益面前,双方均不愿妥协,在金额补偿上分歧较大。王娟要求就此套房补偿自己12万元,但徐强只肯给一两万元,案件陷入僵持阶段。

  王娟没有工作,如果在房产上不能争取到一些补偿,她的生活势必会陷入困顿。施正星向双方仔细阐明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被他耐心细致的工作感动了,达成了调解协议,徐强同意补偿王娟7.8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京口法院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倡导家庭传统美德,秉承人性化的审判理念,对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妇女儿童案件,启动“三链式”调解、合力调解等和谐司法的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既化解家庭矛盾,又平息内部纷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最佳局面。

  执行救助解危难

  1998年,晓虹才3岁时,其父母离婚了,晓虹由父亲抚育,母亲每月支持晓虹120元生活费。晓虹的父亲是个三轮车夫,且有残疾,收入微薄,仅够维持自己的生计;晓虹的母亲没有工作,之后又再婚。晓虹每个月的生活费,都需要京口区法院法官多次找到晓虹的母亲,才能支付。考虑到晓虹生活困难,京口区法院每年都从全院干警捐款成立的“执行救助基金”里,拨出一定数额资助晓虹。

  2006年上半年,晓虹发烧严重,引发肺炎。晓虹的奶奶无钱给晓虹看病,于是带着生病的晓虹来到京口区法院,泪流满面地请求给予帮助。京口区法院于是从“执行救助基金”里,拨出600元钱资助晓虹看病。之后,京口区法院还发动法官捐赠衣物,帮助晓虹健康成长。

  据了解,“执行救助资金”2000年成立后,一直为因纠纷导致人身伤害而影响正常生活或患病的申请执行人提供资金救助,在全社会彰显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几年来,先后有30余名妇女儿童在法院干警资助下而暂时摆脱了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