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市消保委联合调解当事人的纠纷解

 

    吴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发挥诉调对接联动优势,仅用一天时间就与吴江市消保委成功化解一起涉案标的近百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齐夸联动机制化解纠纷效率高。

  石某在2008年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94万余元。双方约定房产公司应于2009年8月31日前交房。合同签订后,石某一直盼望着能早点拿到钥匙,搬进温馨舒适的新房,但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至今未能交房,又不愿意退还房款。石某多次找开发商进行理论,但双方始终没能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某于3月29日向吴江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

  吴江市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审查起诉材料后发现,该起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期望值都太高,缺乏第三方的调解疏导。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纠纷,降低当事人纠纷解决成本,诉讼服务中心启动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至吴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并即时委派民一庭法官共同参与纠纷调处。调解过程中法官着重对房产公司进行法律释明,分析其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针对被告存在的困境,向原告释明存在的诉讼风险,降低其期望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发挥自身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专业性优势,着重从品牌效应和长远发展等方面做开发商的工作,配合法院化解纠纷。在消保委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被告于达成协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94万余元购房款,原告自愿放弃逾期交房的违约损失。随后,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减免了部分诉讼费用。一起近百万元的纠纷,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快捷又方便,省钱又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