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查四看”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作者:王艳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次数:935
今年以来,滨海法院将纪律作风建设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明组织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坚持严管厚爱。按照“四查四看”的要求,认真对照,深入剖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树立良好形象。
查宗旨意识牢不牢,看是否缺少为民司法的自觉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不会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倾听群众的诉求,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工作方式简单、粗糙,群众工作能力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愿做群众工作,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特权思想作祟,在当事人面前逞威风、耍霸道,不愿意耐心细致地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敢做群众工作,怕群众上访申诉,怕惹事上身,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的问题。
查法治理念清不清,看是否缺少严肃执法的担当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站不稳司法立场、守不住法律底线,不敢坚持原则,不敢动真碰硬,甚至不敢依法办案的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诉求采取久拖不立、不调不立,或者诱导、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欺骗上级法院和社会公众的问题;是否存在缺乏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讨论案件不能坚持正确观点,对案件审理不负责任的问题。
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缺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主动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问题;是否存干工作挑肥拣瘦、敷衍了事、推责诿过,不注重研究新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其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案件审理质量和工作水平徘徊不前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慵懒散慢,司法效率低下,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引起群众不满的问题。
查职业操守严不严,看是否缺少人民法官应有的自律精神。主要查是否存在违反审判纪律,擅自向当事人透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情况信息,造成工作被动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注意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行为,说话做事不注意场合、不讲究分寸,行为举止与人民法官身份不相符合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重视司法礼仪,在案件庭审、听证过程中动辄以训斥的口吻对待当事人,言辞偏激甚至带有一定倾向性,给当事人留下形象不佳、甚至偏袒对方的印象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注意庭审规范,开庭时随意交谈、接听电话,案件审理瑕疵错漏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是否存在与代理律师交往过密,在法院内部相互请托,利用司法职权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枉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