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震慑、遏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违法犯罪,1119,灌南法院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告》,从即日起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裁判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生效裁判文书既判权利得不到及时有效兑现,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为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惩戒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的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三部门通知精神,灌南法院与县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告》。通告对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做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工作节奏,依法及时完成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以及审判工作,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