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大丰法院致力于保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实现,采取“宣”、“做”、“帮”三字经帮助农民群众打官司,得到农民群众的赞扬。

 

“宣”即针对一部分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文化程度不高,发生纠纷不知道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状况,该院法官耐心向农民群众讲解诉讼程序、规则和相关法律知识,将涉农纠纷引入到法律层面上来,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有效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做”即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对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家电下乡过程汇总引起的质量赔偿案件和因就业歧视引发的案件,结合此类案件的特殊性,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结,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和基层。

 

“帮”即加大农村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由当事人申请、立案庭审查后,对一些生活确实困难的农民,实行立案、咨询、收费接访一条龙服务,降低诉讼门槛,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及执行费,让贫困群众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