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三化”法提升书记员综合素质
作者:王璐丹 发布时间:2014-11-26 浏览次数:959
近年来,丹徒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书记员队伍建设在法院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从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技能考核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书记员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日常管理规范化。鉴于书记员队伍中聘用制人员占一定比例的实际状况,该院将聘用制书记员纳入法院规范化管理范围,在日常工作管理、审判绩效考评、行为规范要求等方面与在编在职干警同标准、同要求。不断强化书记员的司法为民的思想认识。明确书记员在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案件质量常规评查中的工作责任,将书记员工作纳入审判质效考核范围。
业务培训常态化。根据书记员所在的部门不同,形成了入院培训、专项培训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一是入院培训。通过培训,使新招录书记员及时掌握法院工作总体情况、各项基础业务知识。二是专项培训。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利用每周五或双休日对书记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对日常工作中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工作规范,组织院内外资深法官、岗位能手进行授课,今年来已先后开展专项培训7场次。
技能考核制度化。该院出台专门制度,规定每年度组织一次全院书记员技能竞赛。技能竞赛由听打、看打、文书编辑纠错三个方面组成,考核以提高实战能力、锻炼书记员队伍、培养书记员人才为目标,通过“练、学、赛、用”检验岗位练兵成果,激励书记员苦练技能,进一步提升书记员队伍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