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通过以来,盐城经济发展面临着历史性的机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为适应发展需要,在城北设立了专门的物流市场,促进了物流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有必要加以规范和预防。为此,笔者对亭湖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盐城物流市场案件进行了调研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够对促进盐城物流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亭湖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物流市场案件的基本情况

 

表一:2012-2014年该院审理物流市场案件情况一览表

(单位:件)

 

 

案件

类型

年份

案件总数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货物买卖纠纷

劳动报酬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其他纠纷

2012

87

33

18

14

8

7

7

2013

93

39

17

17

10

5

5

2014

105

59

18

14

13

6

7

表二:2011-2013年该院审理物流市场案件结案方式一览表

结案

方式

年份

案件

总数

调 解

判 决

撤 诉

调撤率

2012

87

28

49

10

43.68%

2013

93

36

48

9

48.39%

2014

105

52

40

13

61.91%

 

从上述统计数据以及审判实际情况来看:

 

(一)案件总体数量居高不下。从2012年的87件到2014年的105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案件类型上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且每年案件数量上升明显。

 

(二)案件调撤率大幅度提高。涉及物流市场案件的调撤率从2012年的43.68%上升至2014年的61.91%,主要原因: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盐城物流市场内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站,并明确专人负责;二是近年来亭湖法院注重以调解方式结案,加大案件的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案件类型众多且部分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从上述表1中不难看出,涉及物流市场案件类型众多,法律主体繁杂。业主、租户、物业公司、市场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层出不穷,而且部分案件的影响力较大,特别是涉及劳务纠纷案件。据不完全统计,盐城物流市场的直接从业人员达20000多人,如果这部分人群的劳动报酬纠纷处理不好,势必会一石激起千层浪,给整个物流市场乃至整个大市区物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突出的表现是案件送达难,部分案件特别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许多不是盐城本地人。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或者是生意经营难以维持时,许多商户选择在不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偷偷离开。这难免造成案件送达困难,许多案件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该类型案件占整个物流市场的案件比例达11.8%,而且这类案件在判决生效以后,面临着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物流市场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分析

 

当前盐城物流市场案件增多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整个物流业的外部环境因素,也有物流市场各个主体自身因素的存在。根据亭湖法院近3年来对涉及物流市场案件的审执经验以及笔者对物流市场的调研来看,造成物流市场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流市场规划不合理。盐城整个物流市场的占地面积达160多万平方米,商户7000多家,从业人员有20000多人。有金太阳物流城、丰盛物流城、白马纺织服装批发市场、盐城物流装潢材料市场、明珠商贸城、盐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数十家,分布在盐城的南北,根本没有形成一个规模性的物流园区。且目前物流市场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顾客对产品没有过多的选择,只有在价格上有所取舍,这必然会导致商户之间不良竞争现象的发生,这也是许多商户之间产生矛盾,甚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原因所在。

 

笔者在对盐城各个物流市场进行实地调研时也发现,许多市场生意清淡、门面冷清,特别是在明珠商贸城,有许多商户甚至大门紧闭,很难看到有顾客光临。商户没有足够盈利,没有取得预期的效益,必然会影响缴纳高额的房租,有的商户甚至提前退租,这也正是业主和承租的商户之间频频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因所在。

 

(二)物流业市场管理不规范。近两年,盐城物流市场发展很快,大量的投资者投入其中,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1、物流市场主体资格不规范。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物流市场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相关的行业自律组织也不健全,物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一些经营者本来不具备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从业人员、注册资本(金)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只能在物流咨询等方面提供简单的中介服务,却挂靠于某运输企业从事物流经营活动,或者直接从事无照经营活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2、物流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物流公司仅以一部电话和三五个临时聘用人员承揽业务,从业人员从未接受过正规的岗位技能培训,服务的质量较差。甚至出现个别从业人员在遇到消费者投诉时,采用哄、吓、诈等不法手段对付,影响了物流业的良性发展。3、部分物流市场从业人员不遵守行业规则。亭湖法院在审理物流市场案件时发现,一些物流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圈套,或者设立“霸王条款”,特别是在物流公司经常签订的物品运输委托合同中,“霸王条款”较多。比如,在对物品遗失或损坏的赔偿条款中,一般仅以等额运输费用(或其两倍金额)为赔偿额的上限,导致托运贵重物品的消费者在物品遗失或损坏后根本无法挽回损失。一些物流公司以行业惯例为由,在送货上门时要求收货的消费者先签字后查看物品。一旦发生物品损坏,物流公司又以消费者已经签字认可为由拒绝赔偿。

 

三、遏制物流市场案件上升的对策

 

(一)加强对物流市场的合理规划。编制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各具功能的物流园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盐城的物流市场在城南、城北和城西都有分布,并没有将专业市场进行群聚化,更没有形成规模化,不利于物流市场的整合和长远发展。而城北在城市交通方面有着天然优势,盐城南北交通枢纽范公路高架快速道路已完成规划;北环路西段竣工,东段完成拆迁即将全面建设;项目北侧新洋路直通新洋都市工业园;公交BRT一号线已通车至开放大道新洋路市公交调度中心;新长铁路、连盐铁路、徐淮盐铁路、沪通铁路都将在盐城北站交会,盐城北站将成为苏中重要交通枢纽。政府应加强对整个物流市场的规划和改造,利用城北的交通优势,重点打造专业物流市场,形成一个包含家居、装饰、批发等各类型市场的超大的城北物流基地。

 

(二)加强对物流市场的自律管理和行业监管。一方面,加大中介组织建设力度,加快建立物流协会,制定章程,设立机构和管理人员,扶持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运作,使其在行业管理、人才培训、企业认定、数据统计等方面发挥作用,使物流协会真正成为沟通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另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管理和动态巡查,坚决查处和取缔物流市场中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广泛宣传,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合同监管,检查经营者的格式合同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要求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醒目标注免责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

 

(三)提高物流市场从业人员职业素质。针对当前物流市场许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要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物流市场的各类主体知法守法。其一,通过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进行普及法律常识;其二,邀请物流市场的从业人员旁听涉物流市场纠纷相关案件庭审,从而提高他们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只有业主和商户、从业人员都能够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合理、安全和完善的物流市场环境。

 

(四)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盐城整个物流市场有商户7000多家,从业人员20000多人,发生矛盾和纠纷也许不可避免,但是将矛盾升级,最终诉至法院,或许也非其所愿,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出现此类矛盾和纠纷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其调解的功能,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谅解;另一方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最终诉至法院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要注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性格特点,对症下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促使问题和矛盾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