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环境资源审判庭 开审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4-12-08 浏览次数:1644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组建成立,将原本分在在各个审判部门的环境资源案件全部集中审理,主要包含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行政、刑事、民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发展,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现象日益成为社会瞩目、公众关切的社会问题。然而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现状仍存在不能迅速妥当回应公众呼声与需求的薄弱环节。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建功表示,过去此类案件被分散在全省各基层法院和不同审判部门,导致难以把握环境案件审判规律,难以培养出适应环境案件特点的专业法官团队,导致出现工作瓶颈。
“比如在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接到的环境信访投诉量高达5万件,然而法院全年受理的各类一审环境案件仅为85件,这与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业化程度不足也有一定关系。”
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苏省从2014年度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将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划归在同一个审判庭审理的“三合一”集中审判改革,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并确定了全省31家基层法院集中承担区域内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工作。
据统计,2014年1-10月,江苏省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形式案件65件,超过2004年至2013年十年全部案件的总和;受理一审环境民事案件152件、一审环境行政案件41件,与去年全年相比都增加了两倍。
刘建功认为,今天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组建是“三合一”集中审判改革水到渠成的发展结果。由于资源案件往往系列性地牵涉到法院审判各个领域,建立专门的审判庭,有助于在一个审判部门形成对整个环境事件的整体认识,避免出现不同审判部门认识角度不一带来的裁判尺度差异问题。
据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建了8人的专业团队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刘建功表示,在短期内看来,环境诉讼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对于基层法官来说工作量也将增加。但成立该审判庭的初衷是希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司法能力与全社会对环境事业的支持度参与度,使得长远来看,在社会各界压力下,环境污染案件会越来越少。
此外,当天下午,泰州1.6亿元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即将二审,成为该审判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由江苏省法院院长许前飞亲自担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