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之日。记者从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由于种种原因,进入司法审判领域的环境案件数量极少。去年,全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所接到的环境新房投诉高达5万件,而全省法院全年受理的各类一审环境案件仅为85件。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法院去年年底决定,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将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划归同一个审判庭审理的“三合一”集中审判改革。该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案,是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与泰州市环境保护联合会的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上诉案。

  另外,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打击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一段时间,全省法院将采取严厉的环保刑事司法手段,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省控”指标3倍以上的,纳入刑法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在量刑上,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的起刑点为1年,审慎适用缓刑;对判处缓刑的,通过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相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