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四个理念”强化司法作风建设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924
审判作风关系法院形象、群众利益,是法院作风建设的中心。今年以来,邗江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理念,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确保全体干警正确履行职责,肩负好平安建设的使命。
强化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约、侵权等违法行为,保护诚信交易,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大环境。
强化群众理念,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漠视群众权利、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司法权威以及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摆正法官同当事人的关系,强化公仆意识,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相统一,努力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
强化廉洁司法理念,加强廉政建设。不间断地开展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清正廉洁教育活动,坚持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例,从中吸取教训,确保每个干警时时刻刻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保障廉洁司法落到实处。
强化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坚持每周1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分发挥好大讲堂的作用,提高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办好案件、干好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审执工作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