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建立民商事联席制度提优质效
作者:张进扬 发布时间:2014-12-24 浏览次数:954
近年,仪征法院35岁以下青年法官占审判员比重已达35.4%,为了早日将青年法官培养成审判骨干,该院探索建立民商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以业务研讨的形式,强化案件指导工作,搭建青年法官成长平台,推动民商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明确功能定位。每季度最后一次会议上,由审管办通报民商事审判质效,分析点评弱势指标,具体到位次,具体到个人。院庭两级领导与被通报的个人共同分析、查摆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会议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优化排期开庭,追求法庭和调解室利用率最大化。开展送达机制效能评估,做好二次送达与自行送达的衔接配合。建立庭前准备机制,由承办人列清庭前准备事项,庭长、分管副院长进行指导,争取事实查明“一堂清”。引导法院工作人员转变“孤立办案、一判了之”倾向,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增进各部门交流协作,强化立审执一体化观念,带动全院审判质效提升。
建立会议制度。3名副院长按季度担任轮值主席,负责引导讨论,监督出勤。9名承担民商事审判的业务庭庭长轮流担任召集人,负责协调会议召开相关事宜。参会人员范围覆盖承担民商事审判职能的九个业务庭全体法官和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议题涉及送达保全、司法鉴定、涉诉信访等问题时,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人员必须独立发表观点和理由。会议台帐全程留痕,将合议庭评议意见、案件审理报告等会前材料,汇报发言、会议纪要、处理意见等会中材料,案件后期处理进展、会议学习讨论成果等会后材料全部纳入台帐,由召集人收集整理后统一装订存档。
形成商议机制。加强类型化疑难复杂案件的业务指导,由资深法官在审理思路、法律适用方面给出具体意见,共同商讨涉民生案件的重大矛盾化解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参会人员围绕程序规则、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也可以就审理思路和经验做法进行点评总结。轮值主席最后发言,并集中讨论意见供承办人参考。经集体讨论后仍存在较大分歧的,由承办人按程序提交审委会讨论。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指导意见、会议纪要,更新知识储备,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对新类型案件开展专门研讨,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型涉诉纠纷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