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与6所大学合作培养法律人才
作者:袁祥 发布时间:2012-11-05 浏览次数:1015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6所大学法学院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昨日在此间启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表示,这对于促进江苏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律人才,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启动仪式上,江苏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清宇与6所高校法学院院长分别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形式内容、权利义务,双方合作交流工作即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去年年底,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要求政法部门与法学院校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全国法院推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作出统一部署。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的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在10年的时间内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和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为落实上述意见,江苏省高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前,江苏高院已专门成立由省法院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合作院校领导、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指导、咨询、协调以及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经省法院与6所院校法学院共同协商,各高校到江苏法院系统挂职人员名单及江苏法院系统法官到各高校任教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经省法院党组研究确定,选择了盐城中院、淮安中院等13家中、基层法院作为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通过接受学生实习、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例和教学等形式协助法学院校开展实践教学。
出席启动仪式的6所院校相关负责人都表示,要与法院精诚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