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根基在人民,司法的对象是群众,人民群众是司法的参与者、评判者,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积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司法改革中贴近民情,在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中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
 
服务是关键
 
  日前,江苏省靖江市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风尘仆仆来到了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边递交起诉材料,一边请求立案人员:“我这个案件能不能请蔡春道同志调解啊?他调解得又好又快,上次我们公司的两个案件都是他调解的!”
 
  去年年底,蔡春道曾成功调解该公司的两个案件,老蔡的办事效率和态度给该公司负责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这家公司又被其他公司拖欠了1万多元的货款,公司负责人立刻想到了宝应法院的蔡春道,他们说:“老蔡调解让我们省时又省力,我们愿意做老蔡的‘回头客’!”
 
   扬州中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以“百名法官进社区(乡镇)”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和涉农案件“五深入”活动,切实做到案件审判、司法调研、法制宣传、指导民调、信访接待深入农村和社区。充分利用“名人”的效应,建立“蔡春道调解工作室”。在全省率先建立并推行律师参与法院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得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的肯定。
 
   创新共建平台,形成化解合力。法院与25个乡镇、20个社区结成共建单位,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社区法官,选任社区特邀调解员,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构建“法企合作”平台,继续开展服务企业“三百”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调研,帮助企业化解和防范矛盾纠纷。
 
创新是动力
 
 “如今我们案后回访,判后答疑书、司法建议书、思想与心理辅导书一样不能少,还要制作回访日志。”扬州中院刑二庭负责人介绍说。判后答疑书由法官针对具体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定罪量刑所精心制作,向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变被动答疑为主动解惑,实现了案后跟踪从注重形式向追求实效的转变。司法建议书,是法官在案件审结后,认真梳理具体案件涉案人的情形,分析当事人触犯法律以及案件被害人受到侵害的原因,对上述不同对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赠送心理辅导书,包含了法官对案件的深思和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关怀。
 
  扬州中院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在创新中更好的服务群众。着眼破解“诉讼难”,在民事案件中加大同步释法力度,严格规范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建立并推行调查令制度,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落实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制度,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聘请专业心理医生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完善行政审判工作年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审判“一案一建议”。
 
作风是保障
 
  扬州中院提出要以“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为平台,以“五项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把市委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全市法院以“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为平台,提升司法能力。2008年,市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全面启动“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努力实现全市法院队伍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有较大提升。近年来,在全市法院广泛开展司法创新、司法调研、办案能手、读书竞赛、服务标兵等“十大竞赛”活动。“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出了以“全国法院办案能手”、“全省法院十佳法官”王小川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上,扬州中院喜获丰收,取得重大突破,有4篇文章分获一、二、三等奖,总成绩位列全国第三、全省第一。去年,扬州中院又被市委确定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扬州中院以“五项管理”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出台工作意见,从司法政务、司法行政、司法审判、司法队伍、司法业绩五个方面探索法院内部管理创新。市中院先后制定下发了30多个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部门岗位目标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干警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考核制度,基本建立了覆盖法院工作各方面的管理体系。在全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市中院以“经济管理、执法部门”第一名的成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同时,法院还大力开展“愿联系群众、能联系群众、会联系群众和联系好群众”的“四联系”活动,切实从感情上、能力上、方法上、成效上解决好法官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村官、社区群众等参观审判法庭、旁听开庭、与法官座谈交流,进一步密切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