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民事纠纷涉及人民群众近10万人,商事纠纷涉及企业38700家。这些热点民商事涉诉纠纷共10类,成因有10个方面,建议由政府主导,法院协作从六个方面加强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涉诉纠纷。”近日,这一由无锡中院以“年报”形式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提出的建议受到了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得到了全部采纳和认真贯彻,从而标志着无锡法院“预防司法”全面推开。

  “法院怎样才能有效参与社会管理?从职能和自身的优势出发,应当在进行公正审判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预防司法’,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无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褚红军认为此举事可行,效可求,必有为。统计表明,今年一季度全市行政案件同比下降59.38%,普通民事案件同比下降8.43%;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下降2.68%;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

  “万人起诉率”列入综治考核

  年初,无锡市滨湖区法院马山人民法庭将2010年各镇、村“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统计排名在区人大和政协会上进行了通报,引起了各镇、村的高度重视,马山人民法庭庭长徐东红建议将对“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这一关键指标纳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和平安建设指标体系,这一建议得到了各方面认可。

  随后,无锡中院通过调查论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对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构建设、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加强督促检查,尤其要对各辖区“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指标数据进行重点考核。要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这一关键指标纳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和平安建设指标体系,考核要落实到各辖区、各乡镇街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整合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近日,从无锡市委政法委了解到,“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这一考核指标已由政府下达到各区、街道、镇,一些市、区已经将这一指标与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共同纳入“综治”考核指标。

  工程立项先评估社会风险

  一项工程开工了,官司和信访大量随之而来。这是近些年常有的一种乱象,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病灶”。年初,一企业要扩建化工厂,为此群众反响强烈,宜兴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向政府建议不应给予审批许可,最终化工厂扩建没有进行,受到群众赞扬。

  为此,通过调研,无锡中院提出工程立项社会风险评估的建议。

  怎样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法院不能只命题不作文。从近年来案件多发的工程项目分析后,无锡中院提出要始终坚持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老人、妇女、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实施道交事故特困群体救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重点民生工程。对于涉及城市商业开发或市政建设拆迁及大规模农村征地等矛盾高发领域,在工程立项之前须邀请政法、信访部门进行必要的社会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重点关注特殊行业和群体

  “太阳花开广播站开始广播了,这一期由法官主持……”惠山区法院阳山人民法庭的法官走进无锡职教园区,通过广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进行心灵约通,受到学生欢迎。职教生违纪违法问题是一个防控难点。

  无锡中院提出要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全覆盖排查网络,运用日常管理、服务、调查、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新手段、新途径,广泛搜集社会信息。要以辖区为单位,结合案件类型特点,梳理出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领域、行业和群体,加以重点防控。

  随着近几年由拆迁、征地所引发的争议也呈几何级增长,纠纷影响面广、人数众多、矛盾尖锐。在司法审查过程中,34件案件系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占13.23%。究其原因,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还不细致,对一些本可以查清的问题没有深入调查,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导致前后工作衔接出现问题,新旧具体行政行为相互冲突;部分当事人在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时虚构材料,瞒报事实,行政机关出于各种原由,没有进行细致的审查,导致行政相对人或是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这是无锡中院提出的又一建设性建议。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切实壮大基层调解队伍,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确保矛盾纠纷在基层有机构管、有专人管;要在矛盾相对集中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保保护等领域,建立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行诉前调解、诉中委托等工作,完善“三大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对一些涉法涉诉、多年上访等容易反复的矛盾,要在查明历史背景、摸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