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一起近10年悬而未决的“骨头”执行案件,经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执行的努力,仅用2个月的时间就顺利执结。近日,申请执行人亚翔水泥厂的领导专门将一面绣有“十年陈案无着落,一朝结案显神威”的锦旗送到了雨花台法院。
  1995年4月6日,亚翔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与长伟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由连云港房管局劳动服务公司提供担保,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因长伟公司已实际解散,遂依法判决连云港房管局劳动服务公司给付亚翔水泥厂货款50余万元及自1996年10月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连云港房管局劳动服务公司于1997年8月被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在此情况下,鉴于连云港房管局投资不到位,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遂于1998年12月30日变更连云港房管局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海州区法院曾先后冻结连云港房管局存款101万元,后因行政干预解冻,实际执行到位仅15万元。2003年12月,连云港中院遂指令东海县法院执行。东海县法院接案后,经多次执行,执行到24万余元。2004年11月3日,东海县法院执行人员在银行依法扣划连云港房产局 25万元存款,后因行政干预致扣划未果。
  该案在当地执行长达8年之久,导致亚翔水泥厂因债权不能及时收回而无法继续经营,被临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经办人为躲债,有两人死于他乡,该厂职工也多次到省高院、最高院上访。2005年3月28日,江苏省高院指令该案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执行。
  雨花台区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院党组对此予以了高度重视,经多次研究确定了执行方案后,该院执行局于今年5月派员赴连云港执行。执行人员迅速走访了东海县法院、海州区法院,了解情况并赶赴银行查询连云港房管局的存款,经查询未果,遂赶赴连云港房管局执行。鉴于该局主要负责人拒不见面,态度恶劣,执行人员依法对该局的办公室进行了查封,同时展开周密细致的调查。
  经多次查找,执行人员终于发现该局在另一家银行开立帐户上有230余万元的账面余额,执行人员当即向该行送达扣划通知。扣划过程中,房管局多人赶到银行,阻止扣划,称该款是物业维修基金,属于群众私人财产,房管局只是代为管理。但当执行人员要其提供证据时,其并未提供证据。执行人员当即向其指出,物业维修基金按国家规定是专项基金,是专款专存、专项专用。本院扣划的账户为一般存款户,依法有权扣划。但房管局还是一味阻扰,并称要组织房屋业主来阻止法院扣划,银行亦采取不配合的态度。
  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一方面对房管局、银行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并告知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依照法律拒理力争、寸步不让。经交涉至深夜10时许,银行终于接收了法院的扣划手续。今年5月30日,该案执行余款顺利扣划至雨花台区法院,使这起近10年之久的“硬骨头”案顺利执行完毕。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赵兴武、徐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