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司法杠杆
作者:娄银生 韩 振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次数:1016
睢宁,位于江苏省的北部,一个人口超130万、经济欠发达的县级行政单位。从去年5月起,睢宁县委以诚信立县,建立起全县个人信息数据库,按照信用评级标准,把个人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格局,这是全国第一个对大众信用进行评估的地区。据介绍,该县近千人被加减分,其中一局长被扣30分。今年以来,全县农村盗窃发案率同比下降26.8%,查扣酒驾人数同比下降71.4%,闯红灯人数、车数同比下降22.8%,银行贷款按期偿还率同比上升9.3%,农村赡养老人等多发案件下降11%,诚信立县成效已显现。那么,作为审判机关的睢宁县人民法院如何融入社会诚信的“大合唱”?四月上旬,记者走进睢宁县。
当事人信用信息征集机制,与社会诚实信用建设密不可分,成其重要杠杆
执法办案作为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与诚实信用密不可分。面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睢宁法院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和专门办公室,着力把诚信引入诉讼,制定了立案、审理、执行等程序的《睢宁县人民法院案件当事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规范》。
记者从这份《规范》中看到,该院明确采集信用信息范围是:在商业服务信用信息方面,包括个人履行合约民事诉讼败诉信息、个人民间借贷民事诉讼败诉信息、非法集资刑事处罚信息、违法放贷刑事处罚信息;在社会信用特别信息方面,包括个人涉及诚信导致民事诉讼败诉信息、个人受到刑事处罚信息、个人进入被强制执行程序信息等。
在审理案件中,通过诉讼程序和法律手段引导当事人和更多的群众守法守信,该院去年5月以来向县政府征信办公室报送当事人信用信息2600余条,其中,触犯刑律的个人信用信息893条,违约失信的个人信用信息1297条,公司、企业的信用信息410条,这些信用信息成为“睢宁县大众信用征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该院还定期发布依法制裁失信行为的典型案例,形成让失信当事人处处受制的司法环境,发挥司法审判对诚信社会建设的规范引导作用,让诚信的人更讲诚信,让那些不守信的人在社会中寸步难行。今年以来,全县一度高发的高利借贷案件直线下降,执行和解案件明显增多。该院院长陈英波介绍说,2009年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多达2318件,且无论判决还是调解都难以执行,通过将司法纳入全县信用管理范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明显减少,今年以来仅受理该类案件295件,调解、撤诉229件。
解决执行难积弊,多种执行协作资源全面互动,剑指当事人的不道德、不诚信
睢宁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突破口,有效地惩罚和制裁不诚信的当事人。采访中,县委书记王天琦给予充分肯定。王天琦指出:“让诚信的人路越走越宽,而让那些不守信的人路越走越窄。这样,司法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昭示了全社会公民都要诚实有信、懂法守法。”
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在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中,实行公、检、法和金融机构联动。法院提供穷尽执行措施后仍得不到执行的案件信息,县公安局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车辆登记,必要时启动网上追逃;金融部门及时冻结被执行人本人及其配偶的资金和账户,并停止向其放贷;县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其任职考察;县发改委停止对其投资项目的审核备案;工商部门停止对其投资的公司或企业变更登记和财产抵押登记;国土局停止对其办理土地矿产使用开采权属变更和抵押登记;房产局停止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抵押转移等手续并冻结公积金账户,拆迁办和保险机构及时冻结拆迁补偿款和保险理赔金,并限制其自费旅游;县新闻中心和电视台开设专栏,对失信行为全方位曝光。同时启动投诉举报制度,对被启动联动人员以他人名义购车、贷款、开户、购房的,一经查实,重金奖励,从执行款中列支,对其本人及其家人进行高档消费的DV图片将在新闻媒体和诚信睢宁网上曝光。去年12月,村民王华玉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阶段,王华玉申请法院查封被告李某轿车一辆。法官执行时发现被查封的车辆被李某转卖他人,于是请公安机关利用警务信息系统,查清了李某出卖查封车辆的事实,很快李某主动到法院退出变卖车辆所得价款,并接受了相应的处罚。今年以来,法院通过网上曝光一批当事人的不道德、不诚信行为,并建议扣减了个人信用的分值。
“民告官”,行政首长一次不出庭,取消年度评先,二次不出庭,免职,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水涨船高”
睢宁县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高作镇健身浴室立即停止以废旧塑料等作为锅炉燃料的违法行为。睢宁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高作镇境内有数家浴室存在类似情形没有受到处罚,被执行人及许多群众对此颇有微词。今年春节前,该院向该县环保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县环保局当日邀请县电视台跟踪,会同法院执行局、镇政府一道召集6家浴室业主进行协调,6家浴室达成互利共赢又环保的经营协议,彻底解决了现状。
大量事实表明,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直接伤害政府的公信力。针对行政审判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是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强烈问题,睢宁法院加大力度,促进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躬坐狱讼”,该院多次向当地各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指出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的弊端。去年8月,该院向县委提出将出庭应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诚信考核的指标,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问题。今年初,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推行行政首长强制出庭制度,规定行政首长因故不能出庭要向县委书记请假,未经允许,一次不出庭,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二次不出庭,免职。县委书记王天琦强调:“很难想像一个无视法律的干部工作会遵纪守法、为人会诚实守信,不到法庭不知法律的威严,不知法律的威严,如何依法行政。”此举一出,情形大变:去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数量同比增加10倍。今年以来,该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官员出庭了,百姓气顺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也“水涨船高”。
采访中记者获悉,在建立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信用体系过程中,睢宁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三次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