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确立审判新模式 司法效率快速提升
发布时间:2005-09-15 浏览次数:1291
本网南通讯: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特点,经过不断探索,重新确立了新的审判流程模式。该院取消了实施多年的排期开庭制度,刑民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兼顾公正与效率双重价值,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作为一项审判流程改革成果,排期开庭避免了法官办案的拖延,减少了法官与当事人庭前接触的机会,对于保证审判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发挥了一定作用。随着法官素质和对法官业绩考核要求的提高,排期开庭的弊端逐渐显现。排期开庭对所受理的案件不分难易一律给予15天答辩期,答辩期满后方可开庭,即使当庭结案的案件审理天数接近20天。有的法官由于任务重,往往依赖于排期,庭前不主动与当事人联系,进行调解或作必要庭前准备,造成庭审效率不高,调解率低,案件审理天数过长。崇川区法院作为南通市唯一的主城区基层法院,围绕提高司法效率,经过不断摸索,重新确立了审判流程模式。该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要求将刑事审判工作前移,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简易程序案件当庭宣判,当天送达判决书,普通程序案件,合议庭在庭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意见,5个工作日内宣判、送达。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由三个审判员组成的速裁组,以效率优先为原则,对所分流入的简易民事案件,以比简易程序更简便的程序审理,当即送达,即时调解,及时开庭,当庭判决,裁判文书采用固定格式制作,案件审理天数不超过20天。
目前,崇川法院审判运行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截止9月8日,刑事案件结收案比已突破95%,从8月20日至9月8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原来的17天缩短为9.57天,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0%以上。新成立的裁速组从8月1日到9月8日,实际收案17天,共收案61件,占据民一庭全部审判人员收案量的40%,目前已结案4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0天左右。审判效率的提高,使另一部分法官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研,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今年下半年以来,该院被改判发回率仅0.3%,比上半年下降2.43个百分点。
作为一项审判流程改革成果,排期开庭避免了法官办案的拖延,减少了法官与当事人庭前接触的机会,对于保证审判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发挥了一定作用。随着法官素质和对法官业绩考核要求的提高,排期开庭的弊端逐渐显现。排期开庭对所受理的案件不分难易一律给予15天答辩期,答辩期满后方可开庭,即使当庭结案的案件审理天数接近20天。有的法官由于任务重,往往依赖于排期,庭前不主动与当事人联系,进行调解或作必要庭前准备,造成庭审效率不高,调解率低,案件审理天数过长。崇川区法院作为南通市唯一的主城区基层法院,围绕提高司法效率,经过不断摸索,重新确立了审判流程模式。该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要求将刑事审判工作前移,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简易程序案件当庭宣判,当天送达判决书,普通程序案件,合议庭在庭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意见,5个工作日内宣判、送达。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由三个审判员组成的速裁组,以效率优先为原则,对所分流入的简易民事案件,以比简易程序更简便的程序审理,当即送达,即时调解,及时开庭,当庭判决,裁判文书采用固定格式制作,案件审理天数不超过20天。
目前,崇川法院审判运行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截止9月8日,刑事案件结收案比已突破95%,从8月20日至9月8日,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原来的17天缩短为9.57天,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0%以上。新成立的裁速组从8月1日到9月8日,实际收案17天,共收案61件,占据民一庭全部审判人员收案量的40%,目前已结案4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0天左右。审判效率的提高,使另一部分法官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研,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今年下半年以来,该院被改判发回率仅0.3%,比上半年下降2.43个百分点。
文章出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黄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