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法院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向新闻界通报了2010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的主要内容、201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主要安排等情况。

  一、2010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0年,江苏法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依法服务创新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发展的内在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省法院先后出台《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促进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就服务创新型经济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及风险防范能力提出指导意见。各地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与引导作用,先后出台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司法举措,一方面重点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围绕当地经济发展战略和特色产业,确定服务大局的具体工作目标,有效延伸司法职能。南通地区法院在保护家用纺织品花型设计著作权,优化家纺市场创新环境方面形成的“南通经验”,受到包括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在内的有关方面充分肯定。目前,南通法院正在积极推动“南通家纺市场”由单一的版权保护模式向版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相结合的综合立体保护模式发展。常州、苏州、无锡、连云港等地法院加大对动漫设计、民间刺绣、服务外包、物联网、水晶、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全省法院密切关注各类产业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深入医药、新材料、电信、物联网、网吧、白酒等产业聚集地和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进行调研,通过走访企业、开展座谈、举办法律讲座、落实法官定点联系企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二)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激励自主创新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理念,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规模化侵权行为,准确体现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实现依法保护、适度保护、平衡保护的目标。2010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01件、二审案件265件,一审审理案件数同比增长40%(其中新收一审案件3852件,同比增长53.6%);共审结一审案件3748件,二审案件216件,结案数同比增长45.8%。江苏法院先后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案例指导价值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其中,省法院审理的里下河地区农科所诉天补农资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分别被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成为指导全国审判的典型判例。目前,江苏法院已有17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用。

  全省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一是不断探索总结疑难复杂案件审判经验。编写《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审理指南》等类案审理意见,统一审理思路,提高审判水平。二是积极参与最高法院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等相关司法解释起草的研讨工作。形成《江苏法院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调研报告》等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指导案件审理并为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作出积极贡献。三是进一步完善关联案件协调机制。继续加强关联案件的上报工作。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探索建立既相对统一,又根据个案特点存在合理区别的关联案件裁判标准。四是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继续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具有知识产权特色的矛盾化解机制。2010年,全省法院经调解撤诉的知识产权案件共3169件,调撤率为79.9%,且绝大部分调解撤诉案件得以自觉履行,有效实现了零上访率、低申请执行率的案结事了的效果,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从严惩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自2010年10月至今年6月底,国务院在全国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省法院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和工作对接,有效惩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省法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法院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和前瞻意识,积极关注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重点督办案件的侦查、起诉进程,主动了解并及时掌握相关执法信息,加大专项行动期间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力度。截止目前,全省法院已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51件,判决结案32件,涉案总金额达8843.71万元,其中属于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重点督办案件3件。受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的各类犯罪,其中商标侵权犯罪的案件占较大比重。先后审结了李兵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案,韦盛宝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何小敏等销售伪劣产品罪案等一批重点案件。其中在何小敏等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何小敏销售中华牌等伪劣名牌卷烟,涉案金额巨大,法院判决主犯何小敏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0万元,为专项行动以来我省法院判处刑罚最高的案件。在韦盛宝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被告人韦盛宝未经许可通过网络提供下载侵权软件,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这是继“番茄花园”案后又一重大典型案件,在国际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四)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全省法院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契机,有效推动“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审理能力不断提升。省法院及时对“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收集整理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积极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单位沟通协调,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推动各方面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构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在省法院指导下,2010年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技术专家库,切实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技术事实认定难题。省法院出台《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全省技术专家库,将全省法院157名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省法院还通过基层人大选任了14名技术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多次组织技术专家旁听观摩公开庭审、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或接受咨询、参加各类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培训。从审理情况看,技术专家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对于及时准确地厘清技术问题,提高审判质效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进一步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审判资源。在坚持适度集中管辖的同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适时增加管辖法院。2010年,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增加指定昆山市人民法院管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目前全省已有7个中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 17个基层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昆山法院同时具有审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管辖权),知识产权法官约160余人,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司法环境。2010年上半年,省法院成功举办了江苏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五周年纪念大会暨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平衡研讨会。省政府及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领导、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部分兄弟法院代表等参加了本次会议。《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进一步提升了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在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期间,全省法院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并征求意见、公开宣判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等形式,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宣传。继续坚持上网公布审结生效的所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上网裁判文书 4461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继续坚持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积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风险告知、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各项法律服务。

  二、2010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发布了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这是省法院第三次向社会发布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蓝皮书的主要内容有2010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年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分析,以及2010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事记等。内容丰富,时效性强,全面反映了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状况和社会实际需求。

  关于201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刚才我已就其主要内容作了通报。需要说明的是,今年首次发布了司法保护状况的英文版本。主要是考虑到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十分关注。发布英文版本旨在通过媒体和网络向国际上介绍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进一步增进国际社会对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江苏司法保护工作的国际影响力。

  蓝皮书共发布典型案例10件,是我们从2010年全省法院审结生效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类型齐全,包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件。民事案件中涉及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案件1件,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合同案件2件,侵犯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侵犯专利权案件1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件。其中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南京源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是全国首例通过判决方式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案件。该案的裁判,在证据固定、权利内容的理解、权利保护范围的确定、侵权判定的原则和方法,以及侵权责任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索,为此类案件的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公园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涉及文化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司法保护案例,对于全面保护“喜羊羊与灰太狼”等国产知名动漫作品的知识产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涉及富士电梯的商标侵权案中,较好地兼顾了字号使用者与商标权人的利益,确立了审理此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在苏柏兴、霍敬荷诉江苏金捷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对两个摩托车发动机,却存在完全相同的合格证和发动机号的疑问给了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伪证者给予了严厉制裁,体现了打击侵权和失信行为的坚定决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既是我省法院“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的成果,也是我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的战果。其中李兵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案,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的一起国务院重点督办案件,对于打击盗版,维护版权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分析报告是江苏法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切实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并为党委、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的一项重要措施。这次通报对当前我省企业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领域,以及医药、植物新品种、物联网、动漫等新兴产业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集中归纳和分析,对当前我省企业如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规避经营风险,有效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提出了对策建议,对于我省企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努力实现创新驱动,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通过案件审理以及广泛调研,我们认为需要提醒企业注意以下一些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方面存在的,影响其创新与发展的问题: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核心技术缺失对物联网产业未来发展形成隐患;动漫作品衍生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应引起重视;“傍名牌”、“搭便车”现象仍较为突出;植物新品种领域侵权形式多样化,侵权手段趋于隐蔽,品种权人重复授权直接导致种业市场混乱;部分市场主体及代理机构异化知识产权诉讼目的,有恶意诉讼之嫌;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不高,诉讼能力不强等。因此,企业需要加大创新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化发展和创新驱动转变,并要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避免经营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

  2010年大事记全面记载了去年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历程,包括审判职能的进一步完善、重要活动的举行、重要制度的出台以及对外交往活动等内容。

  三、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专题审议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全国法院开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年度主题活动。全省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推进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我们已经制定了迎接专题审议活动和开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主要活动安排有: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新举措。促使“南通家纺市场”由单一的版权保护模式向版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相结合的综合立体保护模式发展,积极扶持医药、物联网、动漫设计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大力促进 “无锡紫砂”、“连云港水晶”、“扬州漆器”、“南京科技园”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为“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重点加大对创新程度高的高新技术、知名度高的商业标识,或者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大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快审快结和公开宣判一批知识产权刑事大要案,增强打击侵权犯罪的效果。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知识产权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案件移送渠道,统一执法认识和尺度,形成保护合力,有效激励自主创新。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各地法院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高校学生等各方面代表性人士和其他社会公众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参加座谈会,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今年还将尝试通过庭审网络直播等形式,让普通社会公众更为便捷地接近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同时,除组织法官走访高新技术企业外,还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走访“南通家纺城”、“常州动漫产业”、“苏州民间刺绣产业”、“连云港医药产业”等一批产业聚集区和代表性企业,实地考察了解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状况,以及知识产权需求。本次4.26活动期间,省法院组织了大规模的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除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外,省法院将于4月21日和26日上午组织二次庭审观摩,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技术专家以及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旁听两起典型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并及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21日下午,省法院将联合南京中院召开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有关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在新形势下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新期待,征询其意见和建议。同时,省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等11家中央媒体以及部分省内媒体,于本月20日至24日,联合对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以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情况进行深度采访。今天下午,李学勇省长还将就此专题接受中央媒体和省内媒体的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