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9月13日,江苏南通崇川区法院全面起用了新的预警机制,领会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精神速度快,措施实。调整后的机制特点主要是:“组织机构更加健全,思想认识更加统一;责任落实到人,硬件设施跟上;随处可发‘警报’,支援系统完备;办公、审判分开,布控严谨到位;‘制服’手段先进,证据全面保全”。原机制虽在过去实践中成效明显,但不够系统科学,新机制在许多方面作了完善补充,更符合上级的通知精神。
  新的预案规则首先对突发性事件作出了明确界定,规定如下三类事件为突发事件:一是未经预约擅自来访、人数较多、来访人员情绪较为激烈的事件,二是在法院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激化、暴力、冲击法院的事件;三是其他影响法院正常办公秩序和干警人身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置,在每个法庭内安装了摄像头、每张审判长桌内设置连网报警器,加强法庭的安全预防硬件装备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处理程序,把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细化分工,设置了突发性事件处置指挥组、信访接待组、安全保卫组、证据保全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协调联络组等组织网络,保证协调有序的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预案还规定对处置突发性事件有功人员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今后晋升、晋级,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该院每年根据处置突发性事件处置的情况,对参加处置工作的干警发放处置风险金。并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该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预警意识,保证及时、有序、稳妥地处置突发性事件,保证该院正常办公秩序和干警的人身安全,对有效遏止与化解各类矛盾具有积极意义和实际作用。
      

   
文章出处: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钱培清、张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