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勇: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关键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955
观点阐述者: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
场合:在江苏省南京市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力,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因素。江苏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十一五”以来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45.6%和64.7%,2010年达到23.6万件、13.8万件,分别占全国的21.3%和18.7%。
在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过程中,首要任务是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最终目的是要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而这两项工作能否做好,司法保护是关键。
近年来,江苏法院坚持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的重要保障,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措施,作为建设法治江苏、诚信江苏的重要内容。江苏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了重要保障。
实践中,江苏法院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为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全省所有省辖市中级法院均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7个中级法院取得了专利案件管辖权;17个基层法院取得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占全国的1/6。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司法保护文件。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及早制订预案、妥善加以应对。
三是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在三级法院同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审结的“番茄花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09年全国十大典型案件。
五是探索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促进成果转化,“十一五”期间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8178件、调撤率达80%。
六是强化司法公开,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及“企业知识产权信息通报制度”,每年向社会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典型案例和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公开生效裁判文书,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
总之,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司法保护水平,以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全省经济发展。
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