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区法院规范和强化立案指导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5-09-28 浏览次数:1507
本网南京讯:南京白下区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群众的立案指导工作,在加大诉讼程序、诉讼收费、诉讼风险等的告知、公示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三项举措强化立案指导,不断提高立案工作和服务水平,更加方便老百姓解决纠纷,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一是要求立案时细心做好对老年人的诉讼指导工作。近年来,要求法院解决纠纷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为维护这一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白下法院立案庭作出规定,要求立案人员必须加强对老年人的诉讼指导工作,采取口头立案、上门服务等方式,切实为老年人诉讼提供便利。今年8月,立案人员接到一位名叫许仲安的年近80岁的老人的求助电话,称其子女不孝,对其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院帮助解决。立案人员及时上门做诉讼指导工作,为老人办理了口头立案手续。二是要求立案时重视对在押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诉讼指导工作,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那些已经或正在被采取各种强制措施或处罚的特殊人群的诉讼权益,对促进人权保护和社会安定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今年9月,伍某等多名正在劳教的人员给法院寄信,表示其不服劳动教养决定,要求提起行政诉讼。白下法院立案人员没有给予拒绝和歧视,而是及时赶赴劳教所,当面向其宣讲诉讼法律知识,并提供必要的诉讼材料,为其诉讼提供便利。伍某等人对法院立案人员当面指导非常感动。三是要求立案时充分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迅速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对于一些群众遇到困难、纠纷到法院咨询或准备起诉,但又存在不符合起诉条件、不愿意起诉、诉讼不方便等情形的,要求立案人员尽量通过诉前调解和协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7月,外地来宁打工的杨某要求法院帮他向雇主讨薪,立案人员考虑到其存在文化水平较低、行动不便、经济困难、证据不足等情况,在立案受理之前立即找到了他的雇主叶某进行调解,及时让他如数拿回工资1200元,避免了诉讼可能给他带来的名种负担和风险。
今年7月,外地来宁打工的杨某要求法院帮他向雇主讨薪,立案人员考虑到其存在文化水平较低、行动不便、经济困难、证据不足等情况,在立案受理之前立即找到了他的雇主叶某进行调解,及时让他如数拿回工资1200元,避免了诉讼可能给他带来的名种负担和风险。
文章出处: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