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长:“十一五”期间全省知识产权诉讼80%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968
人民网南京4月20日电 (记者 李婧)今天,江苏省省长李学勇在向媒体介绍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时强调,江苏省所有省辖市中级法院均设立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十一五”期间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8178件、调撤率达80%。
李学勇介绍,近年来,江苏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与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形成了“南通经验”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审判经验和工作举措,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全省所有省辖市中级法院均设立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7个中级法院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17个基层法院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占全国的1/6。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保护文件。
三是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在三级法院同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审结的“蕃茄花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09年全国十大典型案件。
五是探索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矛盾,促进成果转化,“十一五”期间全省法院调解撤诉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8178件、调撤率达80%。
六是强化司法公开,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及“企业知识产权信息通报制度”,每年向社会通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典型案例和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公开生效裁判文书,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
李学勇介绍,保护知识产权,关系到我们自主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是我们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很重要的条件。对于江苏来说,也关系到法制江苏诚信江苏的建设。保护不好知识产权,没有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是对创新的一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