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高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通报了知识产权10大典型案例,包括全国首例通过判决方式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案件,我省第一例制裁涉嫌制造伪证的知识产权案,以及国务院重点督办的李兵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等。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在通报江苏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时说,去年江苏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200多件,比上年同期增长四成,居全国前列。

 

  作家叶兆言和编剧陈彤因《马文的战争》一书引发的侵权纠纷,备受业界关注,本报多次予以报道。一审判决后不久,陈彤不服提起上诉。去年10月,南京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陈彤及北大出版社的行为侵犯叶兆言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利,共同赔偿叶兆言33.2万余元。昨日,省高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该案的最终结果,该案入选去年全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20067月,叶兆言把自己创作的中篇小说《马文的战争》的电视改编拍摄权,许可给“玫瑰影视公司”,但约定“不承诺玫瑰影视公司或该公司聘请的编剧以含电视小说和电视剧本在内的任何文字形式出版根据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的文字作品”。后来,《马文的战争》一剧在全国热播,可叶兆言随后在书店发现,长篇小说《马文的战争》一书赫然上架,但作者署名不是叶兆言,而是陈彤。

 

  陈彤正是电视剧《马文的战争》的编剧,上架的这本书正是陈彤受制片方聘请,将《马文的战争》改编成的电视剧本,由北大出版社出版。

 

  200810月下旬,叶兆言在书店购得一本陈彤版的《马文的战争》,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要求陈彤、北大出版社、书店三方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陈彤未经叶兆言同意,改编并许可出版陈彤版《马文的战争》的行为,北大出版社未经叶兆言同意出版陈彤版《马文的战争》的行为,均违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义务,侵犯了叶兆言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利,判决陈彤赔偿14万余元,北大出版社赔偿40万元。

 

  陈彤不服一审判决,去年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去年10月,南京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陈彤、北大出版社以及书店侵权成立,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陈彤向叶兆言赔偿13.2万余元,北大出版社向叶兆言赔偿20万元。

  

  知识产权10大案例

 

  1、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南京源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

 

  2、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常州市公园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

 

  3、叶兆言诉北京大学出版社、陈彤、南京先锋图书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4、富士电梯控股有限公司等诉苏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5、莱雅公司诉南通通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6、苏柏兴、霍敬荷诉江苏金捷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7、南京环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曹某、南京海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经营秘密纠纷案

 

  8、李兵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案

 

  9、王喜龙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10、常熟市聚满仓食品有限公司诉无锡北塘分局工商行政处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