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以例会制度规范行政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5-10-14 浏览次数:1263
本网镇江讯:镇江中院为规范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司法行为,促进全市行政审判司法能力的提高,建立了行政审判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由全市各法院行政审判分管院长、行政庭庭长及相关人员参加。通过例会制度,一方面加强了各法院间的沟通,畅通了行政审判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相互交流,促进了全市行政审判司法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平衡和统一了全市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标准和把握政策的尺度,规范了全市行政审判司法行为,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进行专项情况通报。及时传达上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各法院前一阶段收结案情况、重大审判活动及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审判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会议精神的传达,使各法院及时了解到行政审判最新动态和上级法院行政审判最新精神;工作情况的通报,使各法院能清楚认识到自己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所处的位置;审判经验的交流,使各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能借鉴兄弟法院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解决行政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行发改案件讲评。对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二审案件,除以与一审承办人当面交换意见或随卷附送意见函的形式进行个别指导外,还在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例会上逐一进行讲评,分析发改原因。通过个案的分析讲评,以案说法,举一反三,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避免了同样的错误在其他法院的案件审理中重复出现,提高了全市案件的整体质量,促进了行政审判司法公正。
三是进行疑难问题研讨。例会对当前行政审判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受理问题等进行了充分研讨。这些问题都是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典型性和新颖性,但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理解不一,导致了审判实践中的裁判不同,司法不统一。通过例会,大家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统一了全市范围内的做法,规范了司法行为。
一是进行专项情况通报。及时传达上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各法院前一阶段收结案情况、重大审判活动及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审判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会议精神的传达,使各法院及时了解到行政审判最新动态和上级法院行政审判最新精神;工作情况的通报,使各法院能清楚认识到自己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所处的位置;审判经验的交流,使各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能借鉴兄弟法院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解决行政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行发改案件讲评。对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二审案件,除以与一审承办人当面交换意见或随卷附送意见函的形式进行个别指导外,还在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例会上逐一进行讲评,分析发改原因。通过个案的分析讲评,以案说法,举一反三,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避免了同样的错误在其他法院的案件审理中重复出现,提高了全市案件的整体质量,促进了行政审判司法公正。
三是进行疑难问题研讨。例会对当前行政审判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受理问题等进行了充分研讨。这些问题都是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典型性和新颖性,但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理解不一,导致了审判实践中的裁判不同,司法不统一。通过例会,大家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统一了全市范围内的做法,规范了司法行为。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