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记者 米格)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蓝皮书公布了2010年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分析。

  据了解,这是江苏省法院第三次向社会发布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此次公布的内容丰富,时效性强,全面反映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状况和社会实际需求。

  蓝皮书中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是从2010年全省法院审结生效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类型齐全,包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件、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件。民事案件中涉及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案件1件,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合同案件2件,侵犯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侵犯专利权案件1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件。其中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南京源之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是全国首例通过判决方式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案件。该案的裁判,在证据固定、权利内容的理解、权利保护范围的确定、侵权判定的原则和方法,以及侵权责任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索,为此类案件的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公园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涉及文化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司法保护案例,对于全面保护“喜羊羊与灰太狼”等国产知名动漫作品的知识产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涉及富士电梯的商标侵权案中,较好地兼顾了字号使用者与商标权人的利益,确立了审理此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在苏柏兴、霍敬荷诉江苏金捷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法院对两个摩托车发动机,却存在完全相同的合格证和发动机号的疑问给了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伪证者给予了严厉制裁,体现了打击侵权和失信行为的坚定决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既是江苏省法院“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的成果,也是江苏省法院开展专项行动的战果。其中李兵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案,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的一起国务院重点督办案件,对于打击盗版,维护版权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此次蓝皮书更为特别的是,首次发布了司法保护状况的英文版本。主要是考虑到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十分关注。发布英文版本旨在进一步增进国际社会对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江苏司法保护工作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