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中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作者:赵兴武 夏文浩 王亚明 发布时间:2011-04-25 浏览次数:988
一
南京市建邺区环卫所在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因法人性质变化及程序存在瑕疵等原因,致40多名环卫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受到了影响,双方协商不成产生纠纷。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情况后,主动介入,依法耐心做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合理解决争议的问题,最终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办理手续,使这一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群体纠纷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二
近年来,该区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尤其是群体性案件频发,致使劳资关系紧张,进而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化解此类纠纷?他们在认真分析此类案件的诱因时认为,只有倾心而为,借助各方力量,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为此,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联合建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了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充分发挥离群众近的优势,工作靠前,在劳动者起诉到法院之前,审判员就提前介入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与仲裁员协作配合,迅速帮助劳资双方化解矛盾,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一起档案转移纠纷案诉至法院。原告邓九林56岁,系原南京三建公司职工,1989年因身体原因辞职,户口迁回出生地雨花台区上新河镇。后南京三建公司改制为南京建工集团,上新河镇被分为两部分,分别划入建邺区和鼓楼区。邓九林办理社保手续时发现档案遗失,2006年邓九林起诉南京建工集团要求补办档案,经两审后败诉。2008年邓九林又起诉兴隆街道至建邺法院行政庭,要求补办档案。通过初步审理,该庭发现原告视力较差,精神萎靡,举证能力弱,考虑到人事档案对劳动者的择业、工龄、工资、职称等方面意义重大,档案丢失对劳动者来说最惨重的损失是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为帮助邓九林,该庭依职权进行调查,来回往返于雨花台区和建邺区之间,多次奔赴南京建工集团、兴隆街道、江东街道、档案局、劳动局等单位查询邓九林相关信息,并积极组织各方进行联合协调,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最终促成邓九林和兴隆街道、江东街道达成调解,圆满地解决了邓九林的实际困难。
三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虽小,但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民生大计。”该院院长汪敏说。
建邺区是2014年第二届青奥会的主赛场所在地,为迎接青奥会,区内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劳资纠纷增多。今年两会之前,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某工地数十名农民工的申诉,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加班工资。经仲裁委初步审查,该工地几乎所有工人都存在长期加班事实。该院迅速启动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通过“走出机关,走进工地”的积极态度,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施工工地和企业办公场所,深入当事人中间,采取座谈方式对企业进行法律释明、政策宣讲,通过集体咨询方式对劳动者进行利益衡平、真情感化,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修复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并发动当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劳动保障所及其他社会力量,形成调解网络。经过与企业和农民工代表的多轮磋商,最终达成了农民工连续工作时间每满半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加班补助的调解方案。此举,既维护了城市建设者们的利益,又不影响工程进度,可谓一举两得。
3年来,该院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被发回、改判,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75%左右,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处理案件的平均天数为15天,受到劳资双方广泛地称赞。不久前,该院创新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室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被南京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