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部署“两会”前的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05-10-31 浏览次数:1254
本网南京讯:10月26日,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例会,对三季度宣传工作进行了小结,并对“两会”前的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各类稿件1620多篇,其中中央级媒体70余篇,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重点突出。紧紧围绕服务十运和专项整改要求,强化了宣传的攻势。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对我市两级法院服务十运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报道。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江苏法制报等近20家媒体在主要版面对建邺法院服务十运的情况进行了报道。省市党报和人民法院报还分别对浦口、秦淮、白下等法院专项整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二是形式多样。坚持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并重。三季度,中央电视台用稿14条,南京电视台《法庭传真》用稿32条,目前已录用近百条,其中下关法院报送的《悔与恨》电视节目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一等奖。网络用稿量比二季度增加了近一倍。三是法院与媒体的良性合作。在巩固原有宣传阵地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宣传空间,市中院在《金陵晚报》开展了“执行曝光台”专栏,在《现代快报》开展了“直击法院整改”专栏。玄武法院、浦口法院、江宁法院等分别在省电视台、《南京晨报》、区电视台等开辟了专栏。本季度没有出现负面报道。
会议对“两会”前的报道进行了明确。一是突出重点。重点宣传内容是专项整改、争创一流法院、“十佳”法官的宣传。二是提高效果。要强化策划意识,积极配合11月份中央媒体对我市专项整改的报道,认真对“三年争创一流法院”的情况系列报道,在地方媒体对“十佳”法官进行深入报道。三要上下配合,形成整体,各基层法院应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宣传内容,选好角度配合进行宣传报道。四是严格纪律,特别是各类采访纪律以及重大事件采访的报告制度,杜绝在“两会”前发生各种违反宣传纪律的事情,减少负面报道的影响。
三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共发各类稿件1620多篇,其中中央级媒体70余篇,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重点突出。紧紧围绕服务十运和专项整改要求,强化了宣传的攻势。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对我市两级法院服务十运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报道。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江苏法制报等近20家媒体在主要版面对建邺法院服务十运的情况进行了报道。省市党报和人民法院报还分别对浦口、秦淮、白下等法院专项整改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二是形式多样。坚持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并重。三季度,中央电视台用稿14条,南京电视台《法庭传真》用稿32条,目前已录用近百条,其中下关法院报送的《悔与恨》电视节目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一等奖。网络用稿量比二季度增加了近一倍。三是法院与媒体的良性合作。在巩固原有宣传阵地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宣传空间,市中院在《金陵晚报》开展了“执行曝光台”专栏,在《现代快报》开展了“直击法院整改”专栏。玄武法院、浦口法院、江宁法院等分别在省电视台、《南京晨报》、区电视台等开辟了专栏。本季度没有出现负面报道。
会议对“两会”前的报道进行了明确。一是突出重点。重点宣传内容是专项整改、争创一流法院、“十佳”法官的宣传。二是提高效果。要强化策划意识,积极配合11月份中央媒体对我市专项整改的报道,认真对“三年争创一流法院”的情况系列报道,在地方媒体对“十佳”法官进行深入报道。三要上下配合,形成整体,各基层法院应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宣传内容,选好角度配合进行宣传报道。四是严格纪律,特别是各类采访纪律以及重大事件采访的报告制度,杜绝在“两会”前发生各种违反宣传纪律的事情,减少负面报道的影响。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