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层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次数:940
在基地授牌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等5所高校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确定苏州、青岛、深圳、长沙、成都等5个城市的中级法院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确定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江省义乌市、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等5地的基层法院为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还与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合作备忘录》,确立苏州科技城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基地。今后,签约双方将共同致力于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建设。双方实行定期定点发布制度,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协助最高人民法院知产庭在苏州高新区召开2011年至2013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实行定人定期联络制度,双方及时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前沿动态信息沟通联络,就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合作调研,形成有效调研成果,积极面向全国进行宣传;此外双方还将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等等。
苏州高新区历来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虎丘法院于2009年获得知识产权管辖权,并于同年开始“三审合一”试点工作。截至今年4月,区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5件,解决争议标的额近1000万元,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妥善审结了“番茄花园”软件盗版案、“早稻田”商标侵权案等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案件,初步形成了保护传统工艺与支持高新技术并重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