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排头兵 实现四个率先发展 全省法院审管会议在宁召开
作者:张宽明 朱敏 发布时间:2011-04-29 浏览次数:953
28日,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到会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审判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就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嫒珍宣读了表彰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市中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出席会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以审判管理工作为重要抓手,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省法院结收案比、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初信初访总量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呈现“六升六降”。自最高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以来,江苏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法院第一。最近,最高法院分析通报了2010年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通报中以“再占鳌头”充分肯定我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在全国法院的领先水平。
公丕祥强调,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要求全省各条战线都要以“走在全国前列”这一标准来考量工作成绩、明确目标追求。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树立率先发展意识,明确率先发展目标,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以争当排头兵的勇气和魄力实现四个率先发展:一是要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上实现率先发展。要把执法办案作为人民法院的“主业”,要将审判质效水平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率先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准。最近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强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就是要突出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就是要确立“以实绩论英雄”这个工作导向,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二是要在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上实现率先发展。要深入开展涉诉积案清理工作,深入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建立健全促进涉诉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长效审判管理机制,坚持用审判管理的思维和举措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要在加强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上实现率先发展。修订后的全省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建立了全省基层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将集中反映审判工作效率效果的14项基础考评指标和4项附加考评指标用于对各基层法院的考评,搭建了全省基层法院审判绩效的评价平台和竞争平台,这是省法院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审判管理的重要举措。全省各基层法院要放眼全省、全国,不仅要看在本地区法院系统的绩效排位,还要看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绩效排位,努力争当执法办案的标兵。四是要在深化审判管理改革上实现率先发展。要在审判管理理论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上继续争创新优势,尽快形成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审判管理网络,实现审判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