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南京市法院与《金陵晚报》联合设立执行曝光台,先后刊登了25期327件案件,总标的额达10006.6万元,截止12月19日,结案126件,到位标的额4310万元,另有78件有了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4月1日,南京市法院在当地发生量较大的《金陵晚报》上和法院审判信息网络上刊登全市法院17件难执行案件,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公开举报电话,欢迎人民群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这一措施推行后,广大市民纷纷打电话举报,五、六天时间有6件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曝光台的设立,对广大的被执行人产生了巨大压力,一些亲戚朋友也主动出面进行劝说,对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的实现产生了积极影响。玄武区法院承办的韦某申请执行钱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标的额为9300元,法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均未找到,4月4日法院在“执行曝光台”将此案刊登后,被执行人钱某的亲戚给该院打电话表示愿做钱的工作,让其来履行义务,当日下午被执行人钱某就到法院来履行了义务,以至本案得以顺利执结。白下法院承办的广发行南京分行为申请人的标的额为174万的案件,两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执行曝光台”刊登此案后,两被执行人的亲戚看到报纸后迅速转告他们,他们尽管还在深圳,但已委托代理人到法院表示要尽快还清全部欠款。
  还有一些未被曝光的当事人纷纷向法院表示要尽快想办法履行义务,免得被曝光。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的领导认为设立曝光台是一个好形式,他们表示,要以设立曝光台为楔机,加强宣传攻势,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根本解决,为建设诚信社会作出贡献。难执行案件曝光工作得到了全市法院的广泛支持。截止12月19日,全市法院有12家法院上报了327件难执行案件,其中白下区法院先后曝光了38件案件,已结案26件;下关区法院曝光了15件难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
  南京法院的主要做法是,先由案件承办人填写《难执行案件曝光台申报表》,主要填写案件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执行到位标的额、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电话、联系人等,报局长审核后,汇总至市法院统一提供给媒体。
  2006年,南京法院将在总结设立执行曝光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治理“执行难”问题。一是建立法院系统内部协调机制,在立案、审判阶段就应考虑到执行问题,形成立、审、执相协调的执行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全市法院建立执行信息交换系统,在全市法院内部形成相互协作的格局。三是建立全市执行工作联动机制。2006年上半年,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公安、户籍、车管、房产、国土等单位和部门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快速通道。四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凡是进入执行公示程序的被执行人在贷款、出入境、办理工商税务手续方面将受到限制。五是适用刑法加大制裁拒执行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严重的行为人的力度。进一步细化刑法第313条适用程序和标准,提高执行效率,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提高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仲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