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我是一名实验小学四年级的学生……2003年2月的一天,我爸爸因搞运输,在安徽来安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至今卧床不起,70岁的爷爷奶奶靠低保生活,妈妈白天在外打工,晚上还要服侍爸爸,非常辛苦。想打官司,没有钱,又不知道怎么办?想请张秀兰奶奶跟法院的叔叔阿姨打个招呼……”
  当通州市政协主席张秀兰收到陈溢同学的这封简短求助信后,张主席当即提笔把信批给法院,希望法院在可能范围内给以一定法律援助。
  12月15日,通州法院院长吴存银收到张主席批转来的信件,十分重视,立即吩咐分管立案工作的杨美华副院长安排专人联系落实。信上并没有留下写信人任何的联系方式,仅提供了“写信人是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这一不确定信息。但即便这样,杨院长还是要求立案庭的同志想方设法找到写信人,核实情况真实与否,尽快安排处理。当日下午,该院立案庭季庭长凭借信上透露出的些许信息,就带领负责立案的两名女法官赶赴市实验小学。一到学校,季庭长一行便直奔教务处,查询该校四年级学生中有无“陈溢”这名学生。在教务处有关同志的配合下,随行的两名女法官仔细翻看起该校四年级学生的花名册,但翻看了数遍,在花名册上始终找不到“陈溢”这个名字。“莫不是虚报情况……要不然,怎么会找不到呢?”法官们内心里顿感纳闷。“这种玩笑开得没有意思,肯定会有这桩事的,或许提供的信息产生了偏差……”,细心的法官并没有选择放弃,她们又让校教务处的同志拿来五年级、六年级学生的花名册,再次翻阅查找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辛苦的查找工作还在继续。终于,在该校五(七)班的花名册里发现了一名叫“陈溢”的学生。随即,经与该名学生当面交谈核实,确信他就是写信的陈溢同学。当陈溢同学再次向法官们述说如信上反映的他的家庭情况后,法院的三名法官又马不停蹄地朝陈家奔去……在陈溢家中,详细了解陈溢爸爸的不幸遭遇及目前他所处的困境后,法官们结合法律规定,迅速给陈溢爸爸指明了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12月20日,陈溢爸爸便委托代理人来到法院立案庭,递上了要求肖某等五名被告赔偿事故损失59万余元的诉状。立案庭的法官审查完诉状后,看到陈溢爸爸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家庭经济又十分困难,又帮他起草了缓交诉讼费用的申请报告。报经院长批准后,14323元的诉讼费用得以全部缓交,并当场为陈溢爸爸办妥了全部立案手续。随后,案件在第一时间内又被移交给相关业务庭转入审理程序。截止发稿时,该案的审理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



      

文章出处: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顾慧华、季亚平、季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