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院老干部持续八年服务社会获广泛赞誉法
作者:曹晶鑫 发布时间:2011-05-03 浏览次数:986
通州法院以“夕阳红”法律咨询服务处为平台,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发挥自身余热,服务社会。八年来,“夕阳红”法律咨询服务处接待来访4580人次,代写诉讼文书841件,通过调解直接纠纷百余起,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5万余元,获得广泛赞誉。《当代人力资源》、《求是先锋》、《老年报》、《江苏法制报》、《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新闻媒体均作过报道。2010年全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年会上,宋宝林会长通州法院老干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守好窗口,把服务工作做实
坚持值班制度。“夕阳红”法律咨询服务处持续八年保持有十名退休老法官作为志愿者,他们大多是法院老干部党支部的骨干。法院工作日就是他们的服务日,他们以轮日值班形式保持八年服务不缺岗。一般情况下,一人一天,接待量较大时,党支部还抽调其他人员到岗一起值班,并参照在职干警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的请假制度,保证工作日窗口值班不缺岗。
坚持无偿服务。“夕阳红”法律咨询服务处的工作主要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他们以“法律服务志愿者”身份开展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弱势群体义务接待,免费咨询,免费代书诉讼文书,免费调处赡养、婚姻等家庭纠纷。四川农民工尤某等因通州一个体建筑老板拖欠工资来到服务处咨询,老干部张慎昌了解情况后,当即代写了起诉状,并引导立案。事后,尤某请老干部吃饭被婉拒,尤某深有感触地说“夕阳红”红得名副其实。
坚持公信服务。“夕阳红”法律咨询服务处的同志坚持认真接待来访,细心听取倾诉,对每一位来访人员的反映及处理情况都详细做好记录。为来访人员出点子,使来访人员的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安徽人郝加龙、李天荣等外地打工农民在先锋、姜灶床上用品厂发生工伤,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赔偿,“夕阳红”服务处的老同志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提供法律帮助,使外来农民工纠纷都先后得到了满意的解决。
走出窗口,把服务工作做强
服务进镇,实现与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的有效对接。“夕阳红” 服务处把工作重心前移,积极利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社会矛盾。金沙镇金北村一老人赡养问题因两个儿子推诿而一直没有落实,老干部曹允冲接访后,主动与金沙镇干部联系,召集老人的两个儿子共同进行调解,促成两个儿子共同出资为父亲盖了两间房,并每月补贴老人的生活费。退休法官邱训杰发挥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参加金沙镇大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工作,受到政府的好评。
服务进村,创建“夕阳红”调解示范点。社会矛盾大多集中在基层村一级,“夕阳红”服务处能动回应村民调组织的需求,实现服务工作与村维稳工作的对接。接受通州开发区碧堂庙村和金沙镇金北村的邀请,在这两个村设立“夕阳红”调解示范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如金北村6组村民邱水林、殷郁成因调田产生纠纷数年未解决,“夕阳红”的四位老法官冒雨察看现场做工作,平息了纠纷,村民、村干部均十分满意。
服务进户,就地化解家庭纠纷。针对赡养、婚姻等家庭纠纷常因当事人之间产生误解而引发,“夕阳红”服务处的老法官常常深入居民家中,就地为当事人解心结。金沙镇虹西居一居民常年外出打工,其父亲过年时向他要5000元,儿子认为父亲是为了还赌债,坚决不给。老法官季国楼接待后,至他们家中调查情况,了解到父亲要钱是为了还近几年来借的人情钱,并逐笔核算,为双方消除了误会,避免了一起诉讼。
拓宽窗口,把服务工作做大
送法至校园。“夕阳红” 服务处发挥老干部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性,把普法工作延伸到学校。老干部邱训杰、张慎昌、石金周等同志先后在四安初中、金北初中和四安中学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引导中学生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受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帮教失足少年。协同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去通州看守所,对判决刚生效的未成年犯开展回访、帮教活动。老干部与少年犯拉家常、谈感受的形式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帮助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勉励他们到少管所后要积极改造自己,重新做人,并给孩子们带去了一些励志书籍及生活用品。
救助贫困家庭。金沙镇居民吴海进夫妇俩都是下岗职工,两个女儿残疾,生活十分困难,老干部自发献爱心,组织捐款两千余元,通州大众、通州电视台报道了这次助贫活动。身患尿毒症的初中女生季金娟因生父不支付抚养费而诉至法院,老干部了解到情况后,捐助3500元。此外,通过南通离退休法官协会,向革命老区老党员捐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