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源头化解劳动争议
作者:丁国锋 发布时间:2011-05-05 浏览次数:1024
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井喷式增长的态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各个部门行业及各类调解组织的力量,共同调处劳资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共有17万件案件获得了调解解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国伟介绍,2008年以来,受劳动法律制度变革、企业经营方式转变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大量劳动争议案件涌入法院,仅2010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达到了2007年的近3倍。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使案件调撤率大幅上升,仅2010年法院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达到了76.21%。
据介绍,江苏法院采取了多项做法,力争从源头化解劳动争议。通过法官送法进社区、对企业人事经理开展培训、广泛建立与行(商)业协会的共建关系等形式,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劳资和谐;在全省建立起了劳调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巡回法庭协助仲裁调解;通过构建劳动争议中法官、工会组织和企业家三方合议裁判机制,推进设立专门的审判庭或合议庭或指定专门的法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建立了裁审联席会议机制,统一裁审执法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