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12月31日,笔者从江苏省海安县法院获悉,该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实现“开门红”,最近十天已破产终结4件。
  为了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缩短办案周期,海安法院破产合议庭会同破产企业主管部门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破产工作情况,得到县领导的大力支持,及时召开了破产工作推进会议,对破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拿出了终结方案和时间表。12月20日上午,海安法院又专门召开破产工作会议,要求抓好年前的破产终结工作。自21日起,破产案件承办人放弃节假日休息,起早带晚,深入到各个破产清算组,帮助指导各破产清算组做好破产案件终结前的各项工作,确保职工清算工作公正规范。同时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2月21日至30日,海安法院破产终结的4件案件,分流职工达642人次,处置破产资产变现额1406万元,实现职工安置清算费用643万元,清收破产债权27.8万元。其中,海安县商贸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由于资产没有变现,职工未能得到清算。海安法院多次与主管部门进行会商,向政府申请,从多方筹借数百万元资金,在节前进行了清算,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困难。

文章出处:海安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郭玉祥、周 明